中国法院网讯 (张国锋)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5月3日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促进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相结合,深化司法公开,5月25日上午9点,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在西北政法大学模拟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上诉人林伟青与被上诉人彭智明、彭志辉股权纠纷一案。这是第六巡回法庭成立以来,首次在高校巡回开庭审理案件。 该案由第六巡回法庭副庭长张明担任审判长,与副庭长杨永清和审判员杨卓共同组成合议庭。本案原由林伟青起诉,认为所购买股权公司的金矿储量不足,要求彭智明、彭志辉减少股权价款、支付违约金等;彭智明、彭志辉在一审中提起反诉,要求支付剩余股价款、违约金以及就林伟青质押股权优先受偿等。青海省高院一审判决林伟青支付剩余股价款及利息,判决彭智明、彭志辉对林伟青质押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驳回了林伟青的诉讼请求。林伟青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在合议庭的主导下,经过近三个小时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法庭将择期宣判。 据悉,第六巡回法庭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已于5月11日召开了西北地区部分法律院校座谈会,就完善六巡与法学院校双向交流合作机制,共同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达成了共识。第六巡回法庭已与西北政法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兰州大学等7所高校签订了合作协议,搭建共同进行案例教学、司法大数据分析、专题研讨、讲座培训的平台,进一步完善挂职锻炼、教学实习等制度,积极推动教学科研与司法实践有效对接。此次巡回开庭进校园就是双方根据庭校合作协议,将司法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送入高校,共同肩负起培养德法兼修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队伍的重要尝试。 此次巡回开庭进校园也是第六巡回法庭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体现。近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刚刚印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要求法官、检察官在司法办案过程中要落实好以案释法制度,利用办案各个环节宣讲法律,及时解疑释惑。通过在校园公开开庭,以鲜活生动的案例,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彰显司法权威,有效的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休庭后,旁听的师生依然沉浸在庭审案件中,热烈讨论该案是否应当变更股价款、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等焦点问题。大家纷纷表示,这是第一次旁听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还是在校园里旁听,机会非常难得,对第六巡回法庭主审法官精准的庭审把控能力、谦和的审判态度、严密的思维逻辑留下了深刻印象,学到了许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实实在在的上了一堂生动、规范的审判实务公开课。 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以及西北政法大学师生 200余人现场观摩了庭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