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陈思) 3月12日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周强在报告中说,2016年人民法院自觉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以及社会监督,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周强指出,最高法院认真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办理代表建议334件,在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健全环境资源司法制度等方面充分采纳代表意见,促进公正司法。紧紧依靠人大监督推进司法改革,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深化司法公开、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等情况,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积极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改革试点。拓宽代表监督渠道,邀请32个代表团部分代表视察10个省区市法院,通过邀请代表参加会议、旁听庭审等方式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周强在报告中指出,最高法院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自觉接受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及时采纳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办理政协提案110件,走访部分全国政协委员,配合全国政协和有关民主党派中央就司法改革等进行专题调研。 周强指出,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规定,规范执行行为。依法审理抗诉案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此外,周强在报告中谈到,最高法院还开展特约监督员、特邀咨询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调研座谈、列席审委会等活动96次。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及时发布司法信息,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畅通民意沟通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