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行政案件判决书

旗下栏目: 行政案件判决书

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人民政府与侯继昌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19
摘要:马池口镇政府不服该判决,以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法律赋予的权限,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被诉通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等为由,上诉至本院,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

马池口镇政府不服该判决,以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法律赋予的权限,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被诉通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等为由,上诉至本院,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驳回侯继昌的诉讼请求。

侯继昌同意一审判决,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在法定举证期限内,马池口镇政府、侯继昌为支持各自的诉讼主张均向一审法院提交了证据。其中马池口镇政府提交的证据有:1、受理说明,证明马池口镇政府发现侯继昌违法建设的违规行为,并据此展开相关调查;2、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侯继昌建设房屋规划审批情况的函》,3、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昌平分局《关于规划审批情况的告知函》,证据2、3证明侯继昌在马池口镇东坨村东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取得规划许可;4、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昌平分局《关于侯继昌在马池口镇东坨村土地使用情况的确认函》,5、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昌平分局《关于未经批准占地建设的告知书》,证据4、5证明侯继昌在马池口镇东坨村占用集体土地建设房屋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6、立案审批表,7、案件处理呈批表,证据6、7证明马池口镇政府对侯继昌的违法建设行为立案予以调查;8、工作说明,证明在立案调查阶段,马池口镇政府按照程序需要对侯继昌本人进行询问,但经多方电话通知侯继昌均未到,因此无法对侯继昌进行询问。但是通过2013年8月初,在马池口镇东坨村非住宅拆迁摸底过程中镇政府工作人员与侯继昌的谈话及侯继昌本人提供的与东坨村村委会的土地租赁合同中能够确认位于马池口镇东坨村的违法建设的建设者是侯继昌,而且没有取得相关建房手续;9、现场检查笔录,证明侯继昌违法建设现状;10、现场勘验笔录及附图,证明侯继昌违法建设现状,确定违法建设的事实;11、证据材料登记表及照片,证明违法建设的外观及实际情况;12、马池口镇拆字(2013)20号限期拆除通知书(以下简称涉案限拆通知)及送达回证和现场照片,证明马池口镇政府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依据法律赋予的权限按照程序作出相关行政决定,并且向侯继昌进行了送达,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向侯继昌直接送达,侯继昌也拒绝和政府工作人员直接见面,因此采取张贴的方式送达,张贴在侯继昌经营的公司大门口处墙体上,已经按照相应的法律程序送达;13、现场检查笔录,证明对侯继昌违法建设现状情况的检查,证明侯继昌没有自行拆除违法建设;14、马池口镇强拆催字(2013)21号行政强制执行催告及送达回证和送达现场照片,证明马池口镇政府依据事实,依据职权和法律规定对侯继昌作出催促告知书并进行了送达,送达方式同证据12;15、被诉通知及送达现场照片,证明目的同证据14。马池口镇政府同时提交了《城乡规划法》、《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行政强制法》作为作出被诉通知的法律依据。

责任编辑:采集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