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开晨会学习《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专人负责安排培训班提升团队成员业务能力……29日,记者从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法院获悉,一起有组织领导的大型传销案在该市栖霞区法院开审,涉案的30余名被告人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行为,其组织之严密和“管理的有序”令人咋舌。 在庭上,据公诉人陈述,经当地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14年以来,被告人胡某某、宁某某等人在南京市栖霞区马群地区以“自愿连锁经营业”(又称“资本运作”、“1040阳光工程”)的方式从事非法传销活动。 该传销组织以伍某某(在逃)为首,以所谓的“自愿购买份额加入,是纯资本运作投资项目,是政府引进的合法项目,每人一次性投入69800元,最后回报1040万”为宣传口径,积极鼓动、诱惑他人缴纳现金购买份额参加传销组织。 截至2016年8月9日,该传销组织在南京市栖霞区形成了6个“家庭”,累计发展传销人员达100余人,成员之间大多有亲戚关系。 据被告人在法庭上的供述,该组织内有着严密的层级制度,上下线之间按照“五级三晋制”形成层级。五级指的是:业务员、组长、主任、经理、老总;三晋指的是,购买1-2份的为业务员,购买3-9份的为组长级,购买10-21份的“晋升”为主任级;经发展下线累计65份以上(下线购买的份额可累计到上线名下)的“晋升”为经理级;经发展下线达600份以上的“晋升”为老总级。 在该传销组织内,老总级成员为管理层,同时,在经理级成员中选任大总管、自律总管、自律配合总管、能力总管、经晨总管、申购总管作为组织下辖团队各个“家庭”的管理层,各个“家庭”的大总管还同时分别兼任整个团队的自律大总管、能力大总管、经晨大总管、申购大总管。 其中,还有自律总管需负责维护传销团队、家庭的纪律,并做好各家庭间的自律检查互动工作;能力总管负责安排各类培训,组织正班、副班培训,安排能力考核、互动等,以提升该传销团队成员的业务能力;以及,经晨总管负责安排团队成员开经管会学习《生活经营管理二十条》、开晨会学习《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等等,可谓“管理极为有序”。 当天庭上,目前抓获归案的33人中,除被告人宁某某、周某某拒不供认外,其余31名被告人均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该案并未当庭判决,将择期宣判。 审理法官呼吁,传销已不是普通的经济犯罪,通常会伴随诈骗、精神控制、非法拘禁、邪教学说、非法聚集为一体的违法犯罪行为,破坏国家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稳定,还会引发大量复杂的社会问题,民众应予以警示,慎防传销“陷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