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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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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智伟、闻中全、蔡庆斌、戚耀彬、张东岭、李连升玩忽职守一审判决书(3)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22
摘要:(9)证人雷某证言:A区1#楼2011年挖地槽,挖一部分放那了,因为和烟草局部分职工没有协调好。2012年开始建设。我没有办理过任何手续,一切手续都是伍总给我提供的。这栋楼经淮阳县发改委立项批6层。工地未做到线内

(9)证人雷某证言:A区1#楼2011年挖地槽,挖一部分放那了,因为和烟草局部分职工没有协调好。2012年开始建设。我没有办理过任何手续,一切手续都是伍总给我提供的。这栋楼经淮阳县发改委立项批6层。工地未做到线内施工,确实多占地了。放验线之前,工地已施工。这栋楼伍总给我提供的有《规划许可证》。淮阳县城管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没有通知过让拆除违法建筑,下过停工通知,没有下过限期整改。

(10)证人尚某某证言:我不知道在施工建设过程中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等相关规定。雷伟让我盖我就盖,让我停我就停。

(11)证人任某某证言:发改委的核准批复和国土资源局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前置条件。

(12)证人张某证言:放验线有规划部门、城管监察部门、测绘队和施工单位代表参加。2012年对A区1#楼建设做过放线工作,因为他们地基已经多占地了,建筑面积以后肯定会超2442平方米,所以我就没有再注明建筑面积2442平方米。按照规定建设工程放验线工作应该由规划部门负责,我们测绘队只是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许可的内容利用我们的测绘工具对具体的数据进行测绘放线、定边定界,但是否符合规划条件,还得由规划部门说了算,我们只是配合规划部门对建设工程开展放线工作。具体到淮阳县,规划部门是原淮阳县住建局规划股。按照规定,建设单位应该到规划部门申请放线,由规划部门再组织测绘部门和城管部门共同对建设单位开展放验线工作。有些建设单位不知道到规划部门申请放验线,很多都是到我们测绘队申请放验线,我们告知他们到规划部门申请。A区1#楼申请放线以前就已经动工了,因为烟草局的职工和建设单位有纠纷,建设单位偷着施工。2012年12月,建设单位有一个叫尚刚的人拿着一些手续到我们测绘队申请放线,给我说:“我们已经动工,城管监察要求规划放线,完善手续。”我看了尚刚提供的手续,之后对尚刚说:“规划放线应向规划部门申请,你去找规划股的人。”第二天,尚刚叫我并说:“城管监察上的人在施工工地,规划股的李连升也下来了,我们一起去工地上放线。”我和尚刚下楼看见李连升在大门口等着我们。我们一起到A区1#楼工地,当时城管监察的戚耀彬、窦智伟在那里。我们依据尚刚提供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和发改委的立项批文对该施工工地开展了放线工作。开展放验线工作时,施工单位已经挖地基了。放线之后,我又在单位的电脑上对A区1#楼制作了一份放验线记录,四至边界都标记的很清楚,我和李连升、窦智伟、尚淮民都签了字。之后我把这份放验线记录交给了尚刚。过几天,尚刚又让我们开展对A区1#楼开展验线工作,我和李连升到工地见到了窦智伟和尚刚。当时该工地地基正在绑钢筋,我说:“你们正负零还没有出来,不符合验线条件,没办法给你验线,再说你们的地基挖的也太大。”尚刚说:“你们还是制作一份验线记录吧,城管上要求验线记录北边的边界别标记这么详细。”我们看完工地之后回到单位,在电脑中又作了一份放验线记录上,因为南北的宽度没有丈量,所以没有标注。并补充一句说建设单位的施工工地不符合验线条件,等工程正负零出来之后再由建设单位申请验线。我和李连升、窦智伟、尚淮民签字之后把第二份放验线记录交给了施工工地,之后建设单位没有再申请过验线。

(13)证人朱某某证言:2013年4月代管城管监察工作,之后徐涛拿着一本A区1#楼的城管监察案卷材料找我签字,处罚1万块,我签字了。有一次姜云凌局长说马县长(马明超)对A区1#楼有意见,在那个显著位置盖一栋那么高的楼影响市容,要求拆除那栋楼。之后我让戚耀彬整理淮A区1#楼的手续,戚耀彬把手续交给我,我又交给姜云凌局长,姜云凌怎样向马县长汇报的我不知道。我没有仔细审查手续,感觉还比较齐全。没有见过A区1#楼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后来戚耀彬说A区1#楼东西着超几米,问我咋处理。我领着戚耀彬找到当时分管规划的住建局副局长李奎永,李奎永问规划股的负责人李连升具体咋回事。李连升说没有占道路,还在合成公司地上,只能从城管上走处罚。

(14)证人秦某某证言:淮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3年8月成立之后,一直没有明确职责,但是我已经提前介入工作。有一次,大队长白雪峰给我说:“烟草局前的那个工地批了6层,现在建设单位想建8层,我和规划部门联系了,规划部门说正在公示补办手续,暂时先让他们动着工吧。”我说:“你们看着办,现在还没有明确我的职责。”2013年底,那个工地主体已经完工,12月份,县政府明确我局职责后,我正式履职,分别听取了每个工地的汇报。就A区1#楼,我着重问了白雪峰和戚耀彬,他们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还没有办下来。我让白雪峰和戚耀彬带人把这个工地停下来。2014年春节后,县里又往我局派来两个副局长,配齐局班子后,为了处理遗留问题,我召集局领导班子开会,办公室主任王静波、法制室主任徐涛列席了会议。讨论以前违法建筑的处理,会上讨论了A区1#楼多建2层怎样处理的问题,形成的一致意见是从重处罚,由西城区监察大队继续采取强制停工措施,督促建设单位补办规划手续。当时已经建成了,拆除很难实施。就没收实物和没收违法收入,淮阳县以前还没有执行过,我们还专门咨询过周口市规划局和省住建厅法规处,他们都没有明确答复,也没有案例可以借鉴。李连升、窦智伟、闻中全、蔡庆斌、戚耀彬、张东岭犯的是很低级错误,A区1#楼从2012年开始搞建设,直到2014年完工,时间跨度这么长,中间换了几任规划执法人员,竟然没有人核实建设单位所办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原件。李连升原来就是规划股的工作人员,建设单位申请放线,为啥不审核建设单位所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存根和原件、为啥在申请材料有矛盾的情况下去开展放线工作,那栋楼发改委立项批准6层,竟然还盖到8层,并且超面积、超楼层建设,将后面6米的路还占用,规划部门、城管执法部门都有责任,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