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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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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安某某等人非法经营一案刑事判决书(5)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12
摘要:2014年8月26日9时许,我听说卢氏县好多三轮出租车司机到县政府反映卢氏县禁止“摩的”营运的事情,要见县里的领导。我去的时候已经有很多“摩的”司机在卢氏县人民政府门口,现场大概有三四十号人。因为人比较多,

2014年8月26日9时许,我听说卢氏县好多三轮出租车司机到县政府反映卢氏县禁止“摩的”营运的事情,要见县里的领导。我去的时候已经有很多“摩的”司机在卢氏县人民政府门口,现场大概有三四十号人。因为人比较多,我也不知道谁说要把县政府大门堵住。然后就有几个残疾人和几个正常的人坐在大门口,期间有一辆越野车要进入县政府大门,被我们挡着不让进去。后来在警察劝说下,司机从车上下来,进入政府里面,其他政府里的人我们都没让进。我记得有一个妇女先买了一件矿泉水,让大家喝。陈某某就提议,让大家每人出2块钱买点水,我们同意了。大部分都出了2块钱,也有的人出了5块钱,一共收了有70多块钱。然后陈某某就和一个男的去买了两件水和一包馍,放在门口,谁吃谁喝就自己拿。在现场,安某某表现的比较突出,带头堵县政府的大门,还将一条腿伸到政府一辆越野车的轮子下面,阻拦政府人员的出入。郭某某表现比安某某收敛些,还有一个瘦瘦高高的在现场表现的比较突出。在现场我也只能认出这两个人。我和陈某某、张某丙、张某某、雷某某、龚某某、李某乙这几个人不是现场的领导者,都是在现场起哄的。张某某因为在现场喝酒了,说了一些话,我们就鼓掌了。2014年8月26日上午在政府闹事,是谁组织的我不清楚,但是我知道他们是事先约好在2014年8月26日7时30分在新妇幼保健院集合,然后再到卢氏县人民政府。我当时没有去,后来一个可能叫孙某的人叫着要去政府,我才去的政府门口。

30.被告人陈某某的供述:

2014年8月25日晚上我听表哥安某某说他和卢氏县好多三轮出租车司机到县人民政府反映卢氏县禁止“摩的”营运的事情,但是问题没有解决。26日早上9点左右,我就去卢氏县人民政府门口继续反映问题,我去的时候已经有四五十个“摩的”司机在卢氏县人民政府门口。之后我们看到路上过往的三轮出租车,就让他们一起加入我们。我只挡了一辆“摩的”。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两个小时,直到县政府门前的司机越来越多。后来来了一个穿红色衣服的老头,开始起哄,他先带头喊了一句:“我要见县长。”其他人也跟着喊,一起起哄,我当时跟着喊了一句。接着我提议把县政府的门给堵着,让政府出面给我们解决问题。没过一会儿,人群就开始堵县政府的大门,有几个残疾的老年人就躺在政府的大门口,我看到了就对他们说:“你们就躺在这里,看政府有什么解决办法。”这期间,有个车往县政府里面进,被我们的人拦住了,双方发生了语言冲突,我老表就躺在了那个车下面,不让车进去,那司机没办法,就把车停在了那里。后来,我们准备到县政府办公楼大厅里面去,被带到了公安局。我们这些司机基本上都听“白娃”、安某某、“胖媳妇”的指挥,到早上10时左右,有一个女“摩的”司机建议我们买点水和吃的东西,还有人让大家兑钱,我就和“胖媳妇”去向“摩的”司机收钱,每个司机收2到3元,一共收了有70多元钱。之后,我和范里老乡李某丙买了四十多个烧饼和三件矿泉水,回来后都分给司机了。11点多,县政府没有人出面给我们解决问题,安某某就提议大家把大门堵死了,不让政府职工出入。我去的时候是9点左右,我目睹整个围堵过程持续了三四个小时,起主要作用的是几个残疾的老年人,他们躺在政府门口不让车辆和行人出入,还有一个穿红衣服的老头和一个瘦瘦的年轻人。穿红色衣服的老头的主要作用是在围堵过程中带着人群喊口号。那个年轻人的行为有点过激,嗓门比较大,我们到县政府大厅门前的时候,他吆喝着跟政府的工作人员发生了争吵。当时躺在卢氏县政府门前有两三个人,我只认识我的老表安某某,他腿部有残疾。那个穿红色衣服的老头我们平时都叫他“小红子”,也是“摩的”司机,被公安民警带过来我才知道他叫张某某。我经营的“摩的”没有合法手续,我知道我跑”摩的”没有手续是违法的。“白娃”是城关镇寨子村的人,安某某是范里镇的人,“胖媳妇”是东明镇麻村人,她家在去沙河桥边的摩托车修理门市那里。

31.被告人张某某的供述:

2014年8月26日10点左右,我给卢氏县消防大队送完菜,就到小铺里买了一瓶酒喝了,然后一个人摇摇晃晃朝卢氏县人民政府走,当时我看到那里聚集了很多“摩的”车司机,我知道他们在反映县政府禁止“摩的”车营运的事情。现场我看到有“小白娃子”、“老安”、“胖媳妇”,还有一个穿黑色上衣的人,有一个人拿一张纸让我签名,我就签了。我就想找个人把我的车开回去,也没碰到认识的。因为喝多了,头比较晕,所以在现场表现的比较突出。我在现场不是主要负责,带着他们喊口号、起哄,看着像是带头。现场主要带头的是“小白娃”、安某某、“胖媳妇”几个人。我说的老安就是安某某,“小白娃”是西关寨子村的人,那个穿黑色上衣,拿着签名册的人我不太清楚,只知道他一直和“小白娃”一起,胖媳妇是东明镇张麻村的人。

以上证据,本院予以确认。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