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6日8时许,我在卢氏县人民政府门卫值班室值班时听说2014年8月25日我同事杨某甲被一个残疾的“摩的”司机打伤左手。不久县政府门口开始集结“摩的”司机,从最初的四五名到10时许已经达到四五十名“摩的”司机,他们排成排坐在大门口,将大门口堵死。期间一辆发改委的公车在进入县政府时被一个残疾“摩的”司机(经核实,该人叫安某某)将腿伸到车前轮下面阻止进入县政府。在安某某的号召下,聚集的“摩的”司机使用言语挑衅该车司机。县政府相关领导多次劝说,聚集的“摩的”司机仍无动于衷,还大声喊“我们要见县长”等口号。11时许,一个醉酒“摩的”司机(经核实,该人叫张某某)在聚集的“摩的”司机在前面朝县政府办公大楼大声喊叫,情绪十分激动。12时许,当县政府工作人员下班准备外出时,“摩的”司机们在安某某、一个胖媳妇(经核实,该叫王某)等人的带领下,强行堵住大门,不允许任何人出门,我看到这些“摩的”司机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正常人,由外号叫“白娃子”的男子带着;一类是“残疾人”,由安某某带着;还有一类是一群妇女,由王某带着。 14.证人杨某甲(卢氏县人民政府保卫科职工)证明: 2014年8月25日9时许我在卢氏县人民政府门卫值班室值班时,我看到几十个“摩的”司机将各自的“摩的”停放在县政府门口两边,影响县政府车辆出入。我出去跟一个残疾人“摩的”司机(经核实,该人叫安某某)讲道理,后来他不耐烦从“摩的”上下来,拿着手里的拐杖将我左手打伤,一个外号叫“白娃子”的“摩的”司机还在一旁煽风点火。后来,领导和到场民警出面劝说,这些“摩的”司机才骑车到信访局去了。 15.证人肖某某(卢氏县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工作人员)证明: 2014年8月26日上午8时许,一些“摩的”司机因为县交通部门禁止他们非法营运的事来到县政府,他们在前一天殴打杨某甲的残疾人、一个叫“白娃子”的男子还有一个胖媳妇带领下先是堵门,后来县政府一辆车准备进门时被这些“摩的”司机强行阻止,有几个“摩的”司机还对开汽车进县政府的司机挑衅。12时许,一个身穿红色短袖的老头(经核实,该叫张某某)冲进县政府一楼大厅,被民警控制。与此同时,县政府工作人员下班欲外出时被聚集的“摩的”司机阻拦。期间,一名年轻小伙(经核实,该叫陈某某)收每个“摩的”司机一些钱到街上买了食物和矿泉水进行分发。 16.证人任某(女,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证明: 2014年8月26日12时我下班后骑电动车回家时,一群“摩的”司机把县政府大门口堵得严严实实,当时差不多有三四十个人,有一部分是残疾人。我准备出门时,他们就拦着我的车不让出去。一个拄拐的残疾人说今天谁也不准离开,其他的“摩的”司机也在起哄不让任何人出去。我的同事李某同也在现场。之后,我就把电动车停在后院,从诚信文印店出去回家了。 17.证人张某丙(卢氏县人民政府人社局工作人员)证明: 2014年8月26日上午10时许我在单位上班时,看到有三四十个“摩的”司机堵在县政府大门口。12时我下班准备骑自行车出大门回家时,一个残疾人(经核实,该叫安某某)拉住我的自行车不让我走,同时其他“摩的”司机一直在大喊“我们要见县长”的口号。看这种情况一时半会儿出不去,我就绕道从诚信文印店出去了。 18.证人连某(卢氏县人民政府统计局工作人员)证明: 2014年8月26日10时许,我外出办事回单位,看到县政府大门口聚集了很多“摩的”司机,他们一直喊着“我们要见县长”。12时,下班后我准备出大门回家时看到几十个“摩的”司机将大门围得严严实实,他们大声说今天谁都别想出去。 19.证人刘某丙证明: 2014年8月26日上午8时许,我到县政府上班时看到大门口围了几十号“摩的”司机。10时许,我开车外出办事时看到这些“摩的”司机将大门围得严严实实。11时许,我外出办完事准备将车开进县政府大院时,一个残疾司机(经核实,该叫安某某)死活不动并进行言语挑衅,后来他躺在我开的车前轮下面一条腿挡在车轮前,另一条腿挡在车轮后,其他“摩的”司机也跟着起哄,我见状就把车停下回到办公室。“摩的”司机把大门堵住不让任何人出去,我同事史某外出办事也被拦住不让出去。随后,一个身穿红色短袖的老头(经核实,该叫张某某)喝了酒在大门口大喊大叫要见县长。下班时,我好几个同事都被拦住不让出去。安某某比较活跃,其他残疾人都是跟着他起哄。 20.证人鲁某某(卢氏县城关镇伏牛路四街坊5号居民)证明: 2014年8月25日8时许,我到单位上班时看到县政府大门口路边有很多“摩的”司机聚集,我知道他们是想向县领导反映禁止“摩的”车非法营运的事情。2014年8月26日上午,前一天到县政府门口聚集的“摩的”司机又到县政府门口,安某某和一个叫“白娃子”的男子在对其他“摩的”司机说什么,其他人也都很听这俩人。10时许,安某某躺在发改委的公车车轮下不让车进院。11时许,“摩的”司机把县政府大门堵住不让任何人出入,大喊“我们要见县长”,12时许,他们堵住大门不让下班的工作人员出大门,能肯定安某某和那个叫“白娃子”的男子这两人是头头。 21.证人李某丙(卢氏县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证明: 2014年8月26日8时许,我到单位上班,看到县政府门口停了很多“摩的”。9时许,我外出办事回去,看到“摩的”司机把大门堵住不让任何人出入,巡警到场对这些“摩的”司机训诫后他们才把大门让开。12时许,我下班准备骑摩托车回家发现“摩的”司机又把大门堵死,不叫任何人出入。一个喝醉了酒身穿红色短袖的老头(经核实,该叫张某某)在县政府楼前大喊“我要见县长”,其他“摩的”司机也跟着起哄喊“我要见县长”。我看到一个拄着拐杖的残疾人(经核实,该叫安某某)一直比较活跃,现场的“摩的”司机都听他的。 22.证人周某乙(“摩的”司机)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