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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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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息县人民检察院诉被告人汪成太犯盗窃罪;被告人汪成云、项中鹏、曹瑞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4)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11
摘要:历初六)夜里八点左右,项中坤电话要我说出去偷点东西,我说好,项中坤说到项岗大路上见面,见面后我们就顺着项岗水库的大坝往南走,经过项岗的洪河,再沿着洪河南面的田间小路走得大概有十里地左右,我进到一个庄

历初六)夜里八点左右,项中坤电话要我说出去偷点东西,我说好,项中坤说到项岗大路上见面,见面后我们就顺着项岗水库的大坝往南走,经过项岗的洪河,再沿着洪河南面的田间小路走得大概有十里地左右,我进到一个庄子,在庄子东头一家门朝南的房子门口,项中坤在门口看人,我从那家墙头上翻过去将那家大门从里面开开的,我见那家大门门路子西边的小屋里拴着一头大水牛,旁边还有个小牛娃子,我把牛绳解开,牵着一大一小两头牛就从大门出去了,出去后我在前面牵着,项中坤在后面赶着往回走,我们直接将牛赶给项中鹏,是项中鹏到庄子路口接的。看完牛之后他问我牛从哪牵的,我说牵南边的;他说要多少钱,我说得一万块钱,他说他没有那么多钱,我让他先牵着等等再给钱也行,项中鹏牵着牛就回家了,然后我和项中坤也各自回去了。

另外供述:2013年10月10日其伙同项中坤盗窃的两头耕牛是从潢川县付店乡一个庄偷的,卖给项中鹏后,当时没有付钱,后被抓获。一头是黑色大母水牛,一头是黑色小公水牛。这次偷牛,项中鹏是买牛时知道的。

6、2013年10月10日凌晨,被告人汪成云、曹瑞明知是他人盗窃所得的两头黄牛仍以8300元的价格购买,后以10300元的价格销卖给被告人项中鹏。经查,该二头黄牛系息县曹黄林乡李店村村民夏文加家中被盗的水牛,价值10500元。

上述证据,有下列经庭审质证、认证的证据证明,本院予

以确认:

(一)物证照片,反映了被害人夏文加被盗耕牛的情况。

(二)书证

公安机关接处警登记表、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反映了被害人夏文加耕牛被盗后向公安机关报案情况及公安机关立案情况。

户籍证明,证明了被告人曹瑞出生于1974年2月17日,其具有完全行为责任能力。

扣押、发还物品清单,证明了案发后,公安机关从周有志处扣押本起事实被盗的水牛两头,后发还给被害人夏文加的事实。

抓获证明,反映了2013年10月12日夜,被告人曹瑞在其家中被许店派出所民警抓获的情况。

许店派出所证明,证明被告人曹瑞之前无前科。

(三)鉴定结论:经息县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证本起事实被盗耕牛总价值10500元。

(四)勘验、检查笔录,曹黄林乡李店村夏文加家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反映了被盗地点为家中牛棚,东院墙墙壁上部被挖开现场的情况。

(五)辨认笔录:被害人夏文加辨认出其被盗水牛图片。

(六)证人证言

证人夏文新证明:我和夏文加是邻居,昨天夜里他家两头牛,一大一小被盗了,大牛是母水牛,小牛事实小公牛,价值一

万六、七千元左右,他家的牛是被小偷挖墙挖洞后偷走的。

证人吕永刚证明:2013年10月11号左右的一天,我和我庄的曹永明在我家庄东边的树林见到有两头牛,我们看着不是我庄的牛。那天10点左右,我到我庄东边地里干活,我发现有两头牛,一大一小在树林里栓着,我庄的曹永明也在我家地旁边干活,我对曹永明说,树林里两头牛像偷的,就不是咱庄的牛,我就要报警,曹永明说,别报警,刚才我见耿北队的汪成云老婆来过两趟,曹永明用手机给汪成云打电话,汪成云说是他家的牛,曹永明说你家那有这样的牛呀,汪成云说是他买别人家的牛,我听说是汪成云家的牛,我就没注意这个事了。是两头水牛,一大一小,大牛是头黑色的母水牛,牛很大,小牛是头黑色的公水牛,有二、三月大。这头母水牛牛绳很短,很让人怀疑。

证人曹永明证明:今年10月11日或12日早上6点左右,我一个人到我地里干活,发现汪成云的老婆曹瑞一个人牵着一头母水牛栓到我庄子东边抽水大坝附近,然后我看见她栓完牛就走了,我回去吃饭后又来干活,吕永刚也来干活,问是谁的牛,我说早晨我干活时发现曹瑞栓牛,这两头牛也有可能是她的牛,然后我就给汪成云打电话,问庄子东边树林里栓的两头牛一大一小是他的吗,他说牛都是他的,我又问为啥牛绳栓的很短,他说撵牛犊时栓那的,我说不是你家的牛我就报警,他还说是他的,我就挂电话了。大牛是母水牛,是头老牛,有6、7百斤左右,小牛有二百斤左右。

(七)同案人的供述

同案人项继忠的供述:2013年10月11日上午和项中鹏一起到河坎牵牛,看见是一头大母水牛带了当年的小黑色公牛娃,我就和项中鹏一起牵到周有志家了,吃饭时说,我们赶来的两头牛和周有志家的一头牛兑换,周有志再给项中鹏1000元钱。我们就把牛放在周有志家了。不知道牛从那来的。

同案人周有志的供述和辩解:我自己家里有一头老母水牛,养的有五年了,也老了,从去年就不能生儿了。正好我老契项继忠的侄子项中鹏是牛贩子,我曾经给项中鹏说过,要是有好一点的牛就给我说一下,我想用我的牛给他换。这个月初七(2013年10月11日)早晨六点多,项中鹏给我打电话,他说:“表叔,我弄一个好牛,还带个牛儿,要不要?!”我当时就说可以啊,你弄过来看看,后来到了上午11点多钟,我老契项继忠和项中鹏一块步行牵着一大一小两头水牛来了,上午在我家吃的饭,吃完饭我对项中鹏说,这个水牛不好使唤的,你牵来的水牛先放我这,我用它干干农活看看怎么样,要是行的话我就要了,后来项中鹏说使唤可以,这一大一小两头水牛换我家里那头老水牛,另外我再打给项中鹏一千元钱,我当时也同意了。下午我找了我庄里代明和陈学翔陪项继忠和项中鹏在我家里打牌,玩到下午五点多钟,我留他俩在我家里吃晚饭,他俩个人不干,后来就走了。那两头牛就在我家里院子里拴着,第二天我牵着那头大一点牛到地里干了一天的活,夜里警察来了就把我抓住了,我才知道项中

鹏他们给我送来的牛是偷来的。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