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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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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息县人民检察院诉被告人汪成太犯盗窃罪;被告人汪成云、项中鹏、曹瑞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11
摘要:(四)被告人汪成太的供述与辩解:2012年2月份的一天下午,项中坤电话约我夜晚去偷牛,我也同意了。晚上吃过饭后项中坤和小平骑摩托车来接我,然后我们三人骑着摩托车到关店乡吕湾村洪湾高速公路下面,我和项中坤下

(四)被告人汪成太的供述与辩解:2012年2月份的一天下午,项中坤电话约我夜晚去偷牛,我也同意了。晚上吃过饭后项中坤和小平骑摩托车来接我,然后我们三人骑着摩托车到关店乡吕湾村洪湾高速公路下面,我和项中坤下了车,小平就骑着摩托车回家了。我俩走进洪湾村,有一家住户没有院子,门朝南,

堂屋东头是个牛绷,牛棚南边是一个厨房,牛在那家牛棚里堂屋的东边房间南窗户上拴着,牛棚里两头黄牛,一大一小。牛棚门朝南,门是个木门。我进去把牛牵出来,和项中坤一起牵着牛朝东路坝走了。牛牵回家后连夜就以8000元的价格卖给项中鹏了(当时没给钱),后来除掉车费400块钱,剩下的钱我和项中坤平分了。2012年2月份的一天夜里(在上次偷牛的第二天),我俩又在关店乡吕湾村洪湾偷了一次,事先电话约好小平骑一辆摩托车带着项中坤来接我,在吕湾村洪湾高速公路下面,小平就骑着摩托车回家了。当时项中坤来的时候带了一把管钳。我和项中坤步行到了洪湾村,进庄上看到一家门朝东的门口有牛粪,我就从那家北墙头踩着项中坤的肩膀翻墙进到院子里了,进去后项中坤给我递管钳我够不到,我从旁边找了个凳子站在上面把管钳接过来。当时发现院子里有一个小牛棚,牛棚门朝北,是个没有锁的木门,我就用管钳将大门门锁给剪开了,项中坤就进来了。我推开牛棚的门,牛在牛槽上拴着,旁边还有一个小牛犊,我就解开牛绳将牛牵出来了。出了大门我牵着牛项中坤在后面赶着牛往回走,走在路上项中坤就给项中鹏打电话,项中鹏让我们把牛牵到项岗南头大路上,他去接我们。项中鹏给多少钱我记不住了,后来给了钱除去车费被我俩均分了。

2、2012年9月10日夜,被告人汪成太伙同他人窜至息县关店乡吕湾村村民吕世升家中,将吕世升拴在堂屋门旁边的两头黄牛(价值12000元)盗走。后又翻墙进入该村村民关朝友家中,

将关朝友牛棚里的两头黄牛(价值10000元)盗走。之后,连夜将该四头黄牛以22000元的价格销卖给被告人汪成云。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质证、认证的证据证明,本院予以确认:

(一)书证

公安机关接处警登记表、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证实了被害人关朝友耕牛被盗后向公安机关报案情况及公安机关立案情况。

户籍证明,证实了被告人汪成云出生于1966年3月23日,具有完全行为责任能力。

抓获证明,证实了2013年10月12日夜,被告人汪成云在家中被许店派出所民警抓获的事实。

许店派出所证明,证实了被告人汪成云之前无前科。

(二)鉴定结论

息县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证结论书,经鉴定,该起事实被盗耕牛总价值22000元。

(三)勘验、检查笔录

关店乡吕湾村关朝友家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及照片,证明被盗地点家中牛屋,东扇门内侧铁栓处被剪断。

关店乡吕湾村吕世升家现场勘验检查笔录,证明被盗地点家中院内。

辨认笔录,被告人汪成云指认藏牛地点照片,被告人汪成

太指认盗窃吕世升家牛的现场照片,被告人汪成太指认盗窃关朝友家牛的现场照片;

(四)证人证言

证人贾锐的证言:今天早上7点多钟,我听说我庄关朝友、吕世升家的牛被盗了,我去他们家看,发现关朝友家大门鼻子被人剪断了,小偷应该是从墙外翻进去的,吕世升家没有院墙,他把牛栓在堂屋门前被偷走的,关朝友就报警了。关朝友家被盗两条母黄牛,一大一小,价值12000元左右,吕世升家业是被盗两头黄牛,一大一小,价值也有1万多元。

证人刘青霞的证言:今天早上我碰到吕世升,他说他家两头牛昨天夜里栓在他家门口一根树桩上,今天早上3点多发现两头牛被偷走了。吕世升家被盗两头黄牛,一大一小,能值一万多元。

③证人项中兵(乳名叫平或小平)证实:我认识项中坤和汪成太,都是一个村的。2012年下半年的一天晚上7点多钟,我在外面吃了饭,骑摩托车(红色男士豪爵125)走到项岗村项岗大路时,碰到汪成太和项中坤,他们让我骑车带他们到关店乡吕湾村去办个事,具体什么事我没有问他们,到了吕湾村村口,他们就下车了,我骑车回家。当时俺们是从项岗村往西到许店街上,然后又从许店十字街往北,顺着许店到关店的公路到吕湾村的。

(五)被害人陈述

被害人关朝友的陈述:昨天里1点多,我起床上厕所发现

我家院子大门在开着,我家牛棚的牛被盗了,我就报警了,被盗两头母黄牛,一大一小,大牛六个牙,小牛是今年2月份才出生的,价值一万余元。牛棚没有锁。

被害人吕世升的陈述:我家的牛和关朝友家的牛都被人偷走了。昨天夜里,我把我家一头母牛栓在我家堂屋门口一棵木头上,还有一头小牛,三个月,我将我家堂屋门开着,我就睡在堂屋门口处,夜里三点左右,我起来发现我旁边的两头牛不见了,我找也没有找到,今天早上6点,我才听说关朝友家的两头牛昨天夜里被人偷走了,关朝友打电话报的警。一头粉白色的黄母牛,有一千斤重,另一头黄色的小牛,是头公牛,两头牛价值11000元左右。关朝友家被盗两头黄牛,一大一小,能值1万多元。

(六)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

被告人汪成太的供述和辩解:2012年9月份的一天,吃过晚饭,南河头村一个叫小平的人骑着摩托车带着项中坤到我庄接着我一块去偷牛。我们俩在关店乡吕湾村村口处下的车,小平就骑着摩托车回家了。我和项中坤在吕湾村转了一会我发现一家没院子,堂屋门在开着,一个老头在堂屋门口睡着,老头睡的旁边有一根横睡的木头上拴着一头母黄牛,牛很胖,旁边还有一头小牛犊,我看那老头睡着了,我就过去把牛牵走了,我在前面牵项中坤在后面赶,出了村我们把牛拴在吕湾前面老坟地里的一棵树上。然后我们又从大路返回吕湾村去偷,走到一家大铁门的一家,有一个院子,门朝南,我们隔着墙就听见有牛出气声,当时

是我从他家院子西墙边,踩着项中坤的肩膀爬上这家的墙上下到他家的院子,他家的牛在靠院墙西边牛棚里,牛棚里一头大母牛和一头小牛娃,我就用管钳把大门的锁从里面把锁剪断,将大门开开,项中坤就进来把牛棚里牛牵出来了,小牛也跟着出来了。之后项中坤在前面牵着我在后面赶着,当时我们走了一段路发现小牛没跟上来,我们俩又往回走了一段,才找到小牛,然后我们又回到那个坟地找到开始偷的两头牛的地方,我牵着开始偷的那头大黄牛,项中坤牵着另外一头牛一起往回家的路走了,两头小牛在后面跟着回家了。回来时本来是牵到项中鹏家,因为路上有抽水的,怕人看见,就直接把牛牵到我大哥汪成云家了,我大哥看了牛后就给我们出了22000块钱,并说暂时没钱,等卖了牛后再给你们钱,我们也就同意了。过了一段时间项中鹏就把钱给项中坤了(因为我大哥汪成云和项中坤是合伙收牛的),后来项中坤又分给我一万一千块钱,车费后来是项中坤付给了小平800块钱的车费。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