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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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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怀寅贪污一案再审刑事判决书(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4
摘要:2014年10月9日:我以前向检察机关供述2010年至2013年社旗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发放初中毕业证和初、高中学籍本工作是我经手的,这事属实。但以前我说的数字是凭印象说的,可能具体的数字不准确,今天我把我记帐的本找

2014年10月9日:我以前向检察机关供述2010年至2013年社旗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发放初中毕业证和初、高中学籍本工作是我经手的,这事属实。但以前我说的数字是凭印象说的,可能具体的数字不准确,今天我把我记帐的本找到了,具体数字以我记的帐为准。(张再中出示笔记本一本。)

根据我笔记本上记的情况,2010年唐怀寅购买初中毕业证3600本,发放3300本,每本收学生4元,共收取现金13200元。2010年订学籍本8100本,其中初中6100本、高中2000本,给初中发放学籍本6030本,每人收取2.5元,共收取15075元,高中学籍本1920本,每人收取3.5元,共计6720元。以上三项共收取学生费用34995元。2011年元月28日,唐怀银从我手里拿走学籍本、毕业证款和补助款共计29900元,其中学籍本(每本1.5元)、毕业证(每本3元)款22900元、补助款5000元、余款2000元也要走。剩余5095元唐怀银说是给我5000元补助,其余的95元支付用于邮递、搬运费了。

2011年唐怀寅购买初中毕业证4200本,发放3670本,每本收学生4元,共收取现金14680元。2011年订学籍本8300本,其中初中6300本、高中2000本,给初中发放学籍本6230本,每人收取2.5元,共收取15575元,高中学籍本1987本,每人收取5元,共收取9935元。以上三项共收取学生费用40190元。2012年元月19日,唐怀银从我手里拿走学籍本、毕业证款和补助款共计34900元,其中学籍本(每本1.5元)、毕业证(每本3元)款24900元、补助款2000元、余款8000元也要走。剩余5290元给科室田玉才、闫续每人发补助费800元、给我发补助费2000元,用于一次评选作文时补助给六位老师每人80元,看教体局病号约800元,加班吃饭约200元,其余的210元支付用于邮递、搬运费了。

2012年唐怀寅购买初中毕业证4000本,发放3860本,每本收学生4元,共收取现金15440元。2012年订学籍本8200本,其中初中6200本、高中2000本,给初中发放学籍本6000本,每人收取2.5元,共收取15000元,高中学籍本2000本,每人收取5元,共收取10000元。以上三项共收取学生费用40440元。2013年2月6日,唐怀银从我手里拿走学籍本、毕业证款和补助款共计34300元,其中学籍本(每本1.5元)、毕业证(每本3元)款24300元、余款10000元也要走。剩余6140元给科室唐怀银、田玉才、闫续和我每人发补助费1500元、其余的140元支付用于邮递、搬运费了。

2013年学籍上网后不再购买学籍本了,唐怀寅只购买初中毕业证3200本,实际发放3780本,每本收学生4元,共收取现金15120元。2013年8月份唐怀银要走毕业证(每本3元)款9600元,年底即2014年元月27日,给唐怀银、田玉才、闫续和我每人发补助费500元,安装网线720元,支付托运费100元,余款2700元唐怀银要走了。这次所讲与我以前所讲有不同之处的,以我这次所讲的为准。

(2)、辩护人于2014年11月5日对张再中的调查笔录一份。证实:自2010年至2013年四年共领年终补助9000元。

(4)、辩护人于2014年11月5日对田玉才调查笔录一份。

证实:2011年至2013年三年共发年终补助2800元。

(5)证人闫续的证言

2014年9月22日证实:闫续是2011年到社旗县教体局基教科工作的,2011年至2013年三年共发补助2800元,都是在年底以差旅误餐费的名义领取的.

(6)证人范小党的证言(城郊一初中校长)

2014年10月10日:证实2010年至2013年四年间,学校按照每本4元的价格向学生收取毕业证工本费,以每本2.5元向学生收取学籍本工本费,收取之后上交给社旗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张再中的事实。

(8)证人杨琳的证言(社旗县第二高中校长)

2014年10月10日:证人杨琳证实自2010年至今,该校以每本5元的价格向学生收取毕业证及学籍表工本费,后以现金形式上交给社旗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张再中的事实。

(9)证人杨丰岗的证言

2014年10月10日:证实2010年至2012年三年间为其朋友王正峰向唐怀寅推销学籍册,成本每册6角,共收到货款15320元的事实。

3、被告人唐怀寅的供述与辩解

2014年9月5日:按照上级管理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初中毕业生毕业证书发放,这项工作由基础教育股负责,我主管基础教育股并兼任股长,所以此项工作我具体负责。每本毕业证征收费4元,这4元是由各学校向学生收取,然后由我们基础教育股的张再中再从各学校收取汇总,之后张再中按每本3元、每年订购的毕业证本数给我钱,由我支付购买毕业证款,另外还有每本1元钱留在科里作为杂项费用支出。我拿到张再中给我的钱后,我实际支付给提供毕业证的人是按每本1.5元给的,这样每本我就得到1.5元钱。由于时间长了,具体每年有多少毕业生我记不起来了,但大概都是3500人左右(实际数字以教体局每年毕业学生统计为准),这样算来,4年共有初中毕业学生14000人左右,也就共用了14000个毕业证,按每个毕业证我得1.5元计算,我得到大约21000元钱。因为我对张再中说,毕业证的成本价是每本3元,所以他按照每本3元的数额给我钱,好让我给供应商付款。给各学校发放毕业证和收钱的事,我让张再中管了四年,分别是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张再中一共负责了四年的毕业证发放和收款,一共给过我四次钱。他给我的钱,都是按照每年订购毕业证数,按每本3元给我钱的,具体每年给我多少钱,我记不清楚了,以相关证据为准。张再中每年分别发放出去多少本毕业证具体都是由他操作的,具体数字以张再中发放的数字为准。2014年的毕业证我安排给我们股市的田玉才经办的,收到的钱还在田玉才的手里放着。

自2010年至2013年,这几年社旗县初中毕业生的毕业证书都是我从一个叫王桂芬的浙江人处购买的。我只知道她是浙江人,别的不清楚,我俩只见过一次面,最开始是她主动给我联系的。按照上级规定,高中毕业证由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发放,初中的由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发放,至于来源渠道,上级没有要求。对于毕业证的收费,相关部门或单位没有规定。以每本4元的价格向各学校收取毕业证费用,县教体局领导知道收钱这个事,但是具体收4元这个事应该是不知道。每个毕业证收取4元钱是我根据往年收费的情况拍板决定的。毕业证是是通过物流(或者是快递,具体记不清楚了)发给我们的,收货人写的我的名字,我安排人到物流上去取。购买毕业证的款都是通过王桂芬用手机给我发的农行卡号,我给她打的款,大致时间是在每年9月至10月,最迟有11月打过,每次都是拿着现金直接到柜台上往她给我提供的卡上存钱。往王桂芬卡上存钱,有存根,但我没有保存。具体每年给她钱的数字我记不清楚了,我都是按照每本1.5元的价格给王桂芬钱的,王桂芬给我们发多少本毕业证,我就给她多少个1.5元。王桂芬给我联系的时候,就说初中毕业证一本1.5元,合适的话就合作。给学校一本4元,是我根据以前的价格决定的。一是觉得以前都是定的4元每本,也就沿用这个惯例;二是觉得如果按每本4元收的话,股室和自己都能落住钱。我让王桂芬给我开过两次发票,每一次发票上的数额都是高于每本1.5元的。我记得发票上面的价格是每本3元,这样的话不会有人发现我个人从这里面拿了钱,而且王桂芬说过只要在她这里购买,她只收每本1.5元,其他的事她不管,我实际给王桂芬付钱的时候就是按照每本1.5元的价格给她打的钱。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