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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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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俊涛贪污罪、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5)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4
摘要:1、被告人高俊涛供述:2010年,舞阳县调整干部前,郑某平到办公室说县里马上要调整干部,希望解决副科级,其答应了,后来郑某平的副科级解决了。快过端午节的时候,郑某平到办公室说解决副科级没少照顾,过节里一点

1、被告人高俊涛供述:2010年,舞阳县调整干部前,郑某平到办公室说县里马上要调整干部,希望解决副科级,其答应了,后来郑某平的副科级解决了。快过端午节的时候,郑某平到办公室说解决副科级没少照顾,过节里一点心意,就将一个装有1万元现金的信封放到办公桌上走了。

2、证人郑某平证言:2010年4月,舞阳县干部调整时,其被提拔为副科级干部,因调整前给高俊涛说过让高俊涛照顾,为了表示感谢,在当年端午节前,给高俊涛送了1万元。

九、2010年3月份,舞阳县某局路政所支部书记吴某东,为了让被告人高俊涛在调整职务时给予照顾,以看望高俊涛在医院住院的父亲的名义,在舞阳县人民医院送给高俊涛2万元。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1、被告人高俊涛供述:2010年3月份的一天,其父亲生病住院期间,交通局路政所支部书记吴某东到舞阳县人民医院看望其父亲,临走时在走廊里给其一个装2万元现金的信封。吴某东送这2万元现金是为了在调整职务时能得到照顾,在此之前吴某东对其说想晋升职务,其当时对他说遇机会慢慢解决。

2、证人吴某东证言:2010年3月份的一天,为了在调整职务时能得到高俊涛的照顾,知道高俊涛父亲生病住院,就带2万元现金到舞阳县人民医院去看望。

十、2009年初,某某银行舞阳县支行工作人员连某某在与被告人高俊涛一起吃饭时,希望高俊涛让其承揽交通局修路工程。后高俊涛安排连某某承揽了3.16公里孟寨乡王庄村至庄罗村的村村通道路。2011年春节前,连某某在高俊涛家中送给高俊涛人民币2万元。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1、被告人高俊涛供述:2009年在一次吃饭过程中,连某某说想修点路,因为关系不错,就安排副局长宋某某给连某某一段路修修。2011年快过春节时,连某某到家说是过节里,来看望一下,临走时将一个装有2万元现金的信封放到茶几上。

2、证人连某某证言:2009年初,和高俊涛一起吃饭时对高俊涛说如果有机会的话,弄点路修修,当时高俊涛答应了。2009年6月份左右,交通局副局长宋某某打电话说高局长给你弄了一段路你招呼着修修,这条路是孟寨乡王庄村至庄罗村的村村通道路,当年交通局结了百分之五十的工程款,第二年年底舞阳交通局除去百分之五的质量保证金后,把剩余的工程款也结了。2011年春节前一天,其为表示感谢给就到高俊涛家,临走将一个装有2万元现金的信封放下走了。

十一、2010年8月份的一天,时任舞阳县某乡乡长的柴某某为了让被告人高俊涛在加宽章化乡道路时给予照顾,在舞阳县交通局办公室送给高俊涛人民币1万元。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1、被告人高俊涛供述:2010年8月份的一天上午,某乡乡长柴某某到其办公室,说修路时帮政府门前加宽一下,放下个1万元的信封走了,其后来安排局里施工时加宽了路面。

2、证人柴某某证言:2010年8月份,县交通局修白干渠路时,乡里道路需要加宽,因乡里资金紧张,就到高俊涛办公室送给高俊涛1万元,让交通局修路时免费加宽,后来道路加宽了。

十二、2008年春节前,舞阳县的包工头张某甲为让被告人高俊涛尽快把交通局欠的200多万元修路工程款结清,在高俊涛办公室送给高俊涛人民币1万元。2009年春节前一天,张某甲在高俊涛办公室送给高俊涛人民币1万元,高俊涛许诺让交通局副局长宋某某给张某甲清算所欠工程款,2012年舞阳县交通局与张某甲结清工程款。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1、被告人高俊涛供述:2008年春节前一天,包工头张某甲来到交通局办公室说过年里过来看看,交通局拖欠的几百万工程款能不能给结了,其说刚到交通局还不熟悉情况,等等有机会了结算。张某甲就将一个装1万元现金的信封放到办公桌上。2009年春节前一天,张某甲来到办公室说,生意上资金紧张,想要尽快结算工程款,其说你和副局长宋某某在一起算算,慢慢给你解决,临走时张某甲将一个装1万元现金的信封放到办公桌上就走了。

2、证人张某甲证言:高俊涛是舞阳县交通局局局长,交通局欠其工程款,为了尽快结算工程款,就送给高俊涛2万元现金。分别是2008年春节前在高俊涛办公室给高俊涛送了1万元现金,2009年春节前在高俊涛办公室给高俊涛送了1万元现金,其和高俊涛之间没有有借贷、亲属关系。

十三、2010年8月份的一天,舞阳县的包工头何某某为了让舞阳县交通局尽快结清所欠工程款,在舞阳县交通局被告人高俊涛办公室送给高俊涛人民币2万元。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1、被告人高俊涛供述:2010年8月份的一天,包工头何某某为了让交通局早点给他结清工程款,到办公室说急着用钱,让交通局尽快把欠他的工程款结了,临走时将一个装2万元现金的信封放到办公桌上。

2、证人何某某证言:2010年8月份,为了要回交通局拖欠的工程款,就到高俊涛的办公室说急着用钱,希望尽快把工程款结了,临走时将装有2万元现金的信封放到高俊涛的办公桌上。

十四、2009年春节前一天,舞阳县的包工头郭某某为了承揽舞阳县交通局的修路工程,在被告人高俊涛家中送给高俊涛人民币1万元。

1、被告人高俊涛供述:2009年春节前一天,包工头郭某某为了让承揽交通局的修路工程到其家里,说过年了来看看,临走时郭某某放到客厅沙发上一个装有1万元现金的信封,其和郭某某有无亲属、借贷关系。

2、证人郭某某证言:2009年春节前一天,为了干交通局的工程,就去高俊涛家里说过年了过来看看,临走时放到客厅沙发上一个装有1万元现金的信封。

十五、2010年2月份,舞阳县某局质监站站长陈某某为了在调整干部中晋升副科级干部,送给被告人高俊涛人民币1万元。在高俊涛的帮助下,陈某某于当年晋升副科级干部。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1、被告人高俊涛供述:2010年2月份,县里调整干部的前一天,交通局质监站站长陈某某到其办公室,说副科后备好几年了,希望这次能解决,放下个装有1万元现金的信封就走了,后来陈某某的副科解决了。

2、证人陈某某证言:2010年舞阳县调整干部时,交通局有5名后备干部,竞争比较激烈,其就到高俊涛办公室让考核时予以照顾,临走时把用信封包着的1万元现金放到办公桌上。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