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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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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梁某、喻某、黄某犯滥伐林木罪刑事判决书(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22
摘要:7、证人刘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老保丁村旧址新科汇公司的整块林地约三千多亩,都是桉树林地,大部分已经被喻某雇佣工人用油锯锯掉,梁某雇挖机开垦了,但有审批的八百多亩,他们开垦了两千多亩。2013年3月份

7、证人刘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老保丁村旧址新科汇公司的整块林地约三千多亩,都是桉树林地,大部分已经被喻某雇佣工人用油锯锯掉,梁某雇挖机开垦了,但有审批的八百多亩,他们开垦了两千多亩。2013年3月份时候,喻某和梁某开垦第一块有采伐证的地方就已经超出了500亩,当时他就汇报给了林业局。8月份在房子南面400米处有采伐证的地方也超出了范围。10月份,护林员扣了砍树工人的油锯。12月份在第三块有采伐证的地上采伐也超出了。三次审批采伐证时他们都去现场打点测量,梁某都在场,第一次和第三次在场,第二次喻某不在场。

辨认笔录。证明刘某指认喻某就是雇请工人在老保丁村旧址砍伐桉树和杂树的人;梁某就是雇请挖掘机在老保丁村旧址开垦土地的人。

证人陈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2014年4月10日一个叫谭老板的人雇请他接替一名广西籍的挖机手到老保丁村旧址开挖掘机,他到现场后在水沟的边上看到有一大片已经开掘好的土地,面积有七八百亩以上。之后,梁某指挥他用挖掘机对开垦出来的这片地松土和将树头树枝推成堆烧掉。

辨认笔录。证明陈某指认梁某就是叫他用挖掘机把整片地都松土过,然后把地上的树头树枝等推成堆并用火烧掉和安排他在工地吃饭、住宿的人。

证人张某5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2013年9月份,喻某雇他去砍东河镇水库旁的一片树林,他到现场看到已经有6-7个人在砍伐林木,已砍伐了大约15亩,他到林地后砍了大约15亩,总共约30亩,他负责用山刀削树枝、把砍伐的林木装车,剩下的灌木都没有砍。现场还有两部挖机在平整该地上的树头、灌木和没砍伐的桉树林,挖机梁老板雇的。

辨认笔录。证明张某5指认喻某就是雇请他在老保丁村旧址砍伐桉树和杂树的人。

证人吴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2013年农历3月他我和老婆等七人从贵州来到海口,经人介绍到东河镇保丁村旧址砍伐林木桉树,他们砍了一百多亩的桉树和少量的杂树,之前一些黎族人也砍伐了一百多亩桉树,砍伐后老板叫铲车平整地块,进行松土准备种植作物。

辨认笔录。证明吴某指认喻某就是雇请他在老保丁村旧址砍伐桉树和杂树的人。

11、证人梁某2的证言。证实,2014年清明节后,他受黄(建伦)老板雇请来负责管理在海南新科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旁边的香蕉。他到香蕉地管理香蕉时,就看到在俄贤岭山脚下的那片土地上有挖机在动工,不过种植在那片土地上的桉树在2013年底前就已经被人砍完了。

12、证人陈某2的证言。证实,东方市东河镇老保丁村旧址有一幢三层楼的房子,房子的后面一片香蕉地,和一片桉树林,香蕉地西北方向一片地已经开垦出来,但他不知道是谁开垦的。2013年3月份的的一天,他从那块地经过时看到有一台黄色的挖掘机在那块地上施工,并看到梁某到地里看香蕉。

13、证人李某的证言。证实,喻某分别于2013年3、4月份、2013年8月份、2013年10月份多次运桉树木材卖给宗泰胶合板加工厂,共卖了六七百吨,被卖桉树的胸径是8公分左右以上。

14、证人黄某的证言。证实,喻某分别于2013年3月份、2013年7月份、2013年10月份共运了大约一千多吨桉树木材到东方市东方雄华木材加工厂卖。被卖桉树胸径在8公分至20多公分左右,得款共计四十多万元。

15、证人谭某的证言。证实,2014年4月9日左右,梁某雇请他的挖机到广坝库区继续把还没有开垦的土地机耕出来,把该地表上的树头和灌木丛及杂草等挖出来成排的堆到一边,并把开垦好的土地松土50公分。梁某在现场指挥干活,开挖机的驾驶员是陈某。

辨认笔录。证实谭某辨认出梁某就是雇请他的挖机去东河镇老保丁村旧址开垦土地的梁老板。

16、证人卢某的证言。证实,2014年2月22日,他在东方市东河镇广坝水库边的一块地上驾驶黄某雇请黄某的挖机到新科汇公司房子北面约300米处的一块土地机耕。他按照黄某的要求,开挖机把那块地上的已采伐遗留的桉树头、桉树、灌木丛及零星的杂树等都连根挖出地面,并成排的推集在一起,用火烧掉,然后平整土地松土60公分深。但是不要机耕到山脚的20米范围内。黄某和梁老板都在机耕现场指挥过挖机干活。

17、证人黄某的证言。证实,黄某雇请他的挖机去新科汇公司房子北面约300米处的一块土地机耕,2014年2月22日,他调挖机到那块地上时,黄某要求挖机手卢经杆开挖机把那块地上的已采伐遗留的桉树头、桉树、灌木丛及零星的杂树等都连根挖出地面,并成排的推集在一起,用火烧掉,然后平整土地松土60公分深,但是不要机耕到山脚的20米范围内,如果有什么事就到该地公司房子里找梁老板。挖机在那块地上干了4天活,黄某就打电给他就该地公司的一个老板说他的挖机没有挖开山脚20米以内,开挖机的人不会干活,黄某让他先暂时把挖机从工地调出工地。

(三)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及照片。记载了案发现场的方位、概貌等情况,照片经被告人辨认无异议。

(四)《调查评估报告》。海南省森林公安局2014年5月11日出具的琼森公(技)字(2014)第028号《关于东方市东河镇保丁老村村委会俄贤岭山脚林木被伐的现场调查评估报告》。结果:毁林开垦总面积共计2635.32亩,其中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采伐的面积为1765.32亩,树种为人工种植的桉树(被伐的林木还有生长在桉树林地内的木棉、厚皮、白格等散生木和杂灌木)和天然阔叶林,总立木蓄积量为4911.5996立方米。其中被用锯采伐的林木面积为1201.65亩,林木蓄积量为3399.8283立方米;被机械推挖采伐的林木面积为563.67亩,林木蓄积量为1511.7713立方米。

(五)指认现场笔录及照片。证明被告人梁某、喻某、黄某分别对砍伐、机耕现场进行了指认。张某、刘某指认了喻某工人锯树的具体位置。

(六)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及辨认笔录

责任编辑:采集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