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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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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星犯非法拘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17
摘要:11、同案犯陈志栋供述,其是“天津天狮”传销组织人员,2013年7月跟随郭文到朝阳镇浦口村的传销窝点从事传销活动。该窝点拓少白的级别最大,平时由郭文负责,郭文不在时叫曹肖安排大家的工作。新人过来会被没收手机

11、同案犯陈志栋供述,其是“天津天狮”传销组织人员,2013年7月跟随郭文到朝阳镇浦口村的传销窝点从事传销活动。该窝点拓少白的级别最大,平时由郭文负责,郭文不在时叫曹肖安排大家的工作。新人过来会被没收手机,并被看管,由曹肖、周星、郁海存、高金章、衡武岳给他们上课。其负责看人,偶尔也会给新人讲讲。魏某是高金章骗来的,平时都由石楚云跟着。案发当天,石楚云、周星、魏某在客厅,后魏某坠楼。

12、同案犯郁海存供述,2013年春节前其被网友骗到漳州加入传销组织,认识拓少白、董柏强、郭文。原先其住在董柏强“家”里,2013年7月董柏强让其转移到朝阳镇浦口村的另一处传销窝点。该窝点有拓少白、郭文、董柏强三个主任,还有曹肖、衡武岳、陈志栋、高金章、周星、林承敏、石楚云、范某等人是“老板”,魏某、黄某、王某是新人,该三人还未交钱加入传销组织,要被看管、听课。为防止新人逃跑或者发生意外,拓少白一直在外面大厅睡觉,其与陈志栋、曹肖等人轮流在大厅看管,林承敏、石楚云看管魏某在房间睡。魏某的师傅是周星,大多是周星给她上课、说话。2013年8月15日午饭后,郭文让其带范某外出,当天16时许,曹肖打电话交代其不要回出租房,当晚才得知魏某跳楼。

13、同案犯曹肖供述,其于2012年2月起在漳州市龙文区朝阳镇浦口村加入传销组织,到魏某跳楼时当了一个多月的管家。管家就是负责管理传销组织的日常事务,包括组织看管、控制新人,购买日常用品等。2013年8月15日,其和衡武岳在房间看管王某,周星和石楚云在大厅看管魏某。魏某跳楼以后,其马上给郭文打电话,郭文让其安排人员离开。

14、同案犯衡武岳供述,2013年4月其被骗到漳州加入传销组织。同年7月,其被调到朝阳浦口村的传销窝点,该窝点由郭文负责,日常由曹肖安排,大主任是拓少白。其平时参与上课,有新人来帮忙看管,并发展下线。魏某、王某、黄某由大家一起看管,其是王某的师傅,黄某的师傅开始是陈志栋,后换成曹肖,魏某的师傅是周星。2013年8月15日,其和曹肖在房间看管王某,石楚云、周星和魏某在大厅,后听见石楚云尖叫一声,才知道魏某跳楼。后曹肖打电话联系郭文,并让大家赶紧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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