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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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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星犯非法拘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17
摘要:3、被害人黄某的陈述,证实其于2013年8月3日被网友石楚云骗到龙文区朝阳镇浦口村浦口的出租房,该出租房系一处传销窝点,其被陈志栋、郁海存、曹肖、周星控制,不让离开,手机和银行卡被没收,且被人看管。被控制在

3、被害人黄某的陈述,证实其于2013年8月3日被网友石楚云骗到龙文区朝阳镇浦口村浦口的出租房,该出租房系一处传销窝点,其被陈志栋、郁海存、曹肖、周星控制,不让离开,手机和银行卡被没收,且被人看管。被控制在该处窝点的还有魏某和王某。魏某于2013年8月7日被高金章骗来,刚来时就在哭,后来一直说想离开。王某于2013年8月9日被林承敏骗来。管理该处窝点的是郭文,但拓少白是大主任,董柏强也来上过课,门都是反锁的,钥匙由曹肖保管,晚上还由曹肖、郁海存、陈志栋三人轮流看管大门。8月15日,由石楚云、周星看管魏某,林承敏、陈志栋等人看管其,高金章、衡武岳看管王某。当天下午因魏某跳楼,曹肖让陈志栋和石楚云押着其转移,林承敏、衡武岳押着王某走。

4、证人张某的证言,证实2013年8月15日15时许,其在家中二楼听到“砰”的一声,打开窗看见一个女子躺在家门口的地上,其马上报警。该女子应该是从家中三楼跳下。其家三楼于2013年7月租给郭文等人。

5、同案犯拓少白供述,其是天狮公司的人事主任,该公司是一个传销组织,其手下有郭文、董柏强两个主任,还有高金章、周星、陈志栋等传销人员。2013年7月,其让郭文租了朝阳镇浦口村一房东三楼的房子从事传销活动。该窝点由郭文负责,董柏强因尚未有新的传销点,也在该窝点帮忙。后来骗来两男一女。被骗来的人被没收手机和银行卡,并被看管,关在屋子里听课,听懂了加入传销组织后才有自由。夜间其与郁海存、陈志栋、曹肖四人轮流在大厅看管。2013年8月15日魏某跳楼时其不在现场,郭文打电话向其汇报,其交代郭文安排传销窝点的人员离开。

6、同案犯郭文供述,其于2012年夏天到漳州参加传销组织,认识拓少白和董柏强,于2013年7月提升为主任,并根据拓少白的安排租下朝阳镇浦口村张某家三楼的房子从事传销活动。窝点由拓少白、董柏强与其负责,主要是拓少白说了算,还有曹肖、郁海存、陈志栋、石楚云、林承敏、周星等传销人员。新人刚来时会被看管,关在屋子里听课,听懂加入传销组织后才有自由。夜间由拓少白、郁海存、陈志栋、曹肖四人轮流在大厅看管,房间由石楚云和林承敏看管。2013年8月15日魏某跳楼时其不在现场,林承敏打电话向其汇报,其马上联系拓少白和董柏强,并打电话给曹肖,叫曹肖安排窝点的人员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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