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刑事判决书

旗下栏目: 刑事判决书

林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17
摘要:10、辨认笔录及照片证实:由证人卢某(曾某乙的妻子)辨认监控视频,确认曾某乙系案发当晚闽C×××××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的后面乘车人;由证人段某(刘某乙的妻子)辨认监控视频,确认刘某乙系案发当晚闽C××××

10、辨认笔录及照片证实:由证人卢某(曾某乙的妻子)辨认监控视频,确认曾某乙系案发当晚闽C×××××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的后面乘车人;由证人段某(刘某乙的妻子)辨认监控视频,确认刘某乙系案发当晚闽C×××××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的驾驶人;证人王某甲(王某丙的父亲)辨认监控视频,确认王某丙系系案发当晚闽C×××××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的中间乘车人。被告人林某对作案现场进行指认。

11、指认笔录及照片证实:由被告人林某指认事故现场的监控2014年10月4日4时4分59秒至4时41分10秒,出现在监控画面里的那辆小型轿车,就是由其驾驶的车牌为闽C×××××号小型轿车。

12、监控视频及截图证实:公安人员调取了事故发生前后的金城酒店、南丰针织厂、官桥派出所门口、官桥转盘的案发时段的监控视频,视频显示2014年10月4日4时40分许,事故发生时的情况,以及肇事摩托车的人员乘坐情况。

13、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证实:被害人曾某乙、刘某乙均系交通事故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14、车辆检验报告证实:被告人林某驾驶的闽C×××××号小型轿车及刘某乙驾驶的闽C×××××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的检验结论:1、制动系统作用有效;2、转向工作效能正常;3、全车灯光信号装置齐全有效。

15、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证实:被告人林某应承担本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乙在本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曾某乙在本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王某丙在本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

16、华闽司鉴(2014)毒检字第3756、3757、3758、3759号酒精检验报告书分别证实:经福建华闽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乙醇浓度定量分析,在刘某乙的血样中检出乙醇浓度为174.87mg/100ml;在曾某乙的血样中检出乙醇浓度为193.29mg/100ml;在王某丙血样中检出乙醇浓度为136.39mg/100ml;在林某血样中检出乙醇浓度为267.26mg/100ml。

17、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证实:被告人林某持有C1类机动车驾驶证。

18、行驶证复印件及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证实:被告人林某驾驶的闽C×××××号小型轿车的情况,该车车主为林夫强所有,无盗抢记录。

19、立案决定书,破案报告书,起诉书及刑事判决书证实:被告人林某因本案被羁押在南安市看守所期间,向看守所民警检举揭发同监室犯罪嫌疑人卢建业尚未被掌握的一起盗窃行为(该人因涉嫌多起盗窃已被刑事拘留),经查证,情况属实,现卢建业犯盗窃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20、户籍证明证实:被告人林某、被害人刘某乙、曾某乙、王某丙的基本身份信息。

21、归案情况报告书证实:事故发生后,被告人林某将车停住,其称其不知道事故如何发生的(过路人鲁云科拨打电话“110”和“120”报警),后其被带到南安市公安局官桥派出所配合调查。

责任编辑:采集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