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被害人王某己的陈述,证实2014年8月11日下午4点左右,他在八匹马鞋厂的成型车间工作时,因劝阻两个外地人和王杨科打架,这两个外地人说其爱管闲事,因此产生矛盾。第二天下午17时许,他因担心被打,后和黄某戊等十几个人一起到松岭村一家超市,他和黄某戊先进超市欲跟那两名外地人说清楚时,在超市里被一名外地男子持刀砍伤,他跑出来的时候,还看到另外一名外地男子也拿着菜刀追过来,其在逃跑的途中还发现另一个其不认识的男子的手前臂也被砍了一刀。他确认自己系被同厂的其中一个手臂有纹身的胖胖的男子砍伤的,事发时该男子穿着一件白背心。 (3)被害人黄某戊的陈述,证实2014年8月12日下午3点,其接到王某己的QQ语音消息,说是一些外地人要找他麻烦,后其联系“阿碰”、“小四”一起到八匹马鞋厂找王某己,王某己说有外地人威胁他,他要找那些外地人讲清楚,后其和王某己等十几个人骑6辆摩托车到松岭村桥头的一家超市,其刚进超市时,看见一个瘦高个突然拿出两把菜刀来,一手拿一只,朝其砍过来,其先是被那个瘦高个砍到右胸口肋下一刀,在其转身要跑出超市时双肩又被砍了好几刀,跑到超市外面的时候,又被瘦高个砍到左肩膀一刀。另证实在超市里有看到两个外地人拿菜刀砍。 (4)证人耿某的证言,证实2014年8月12日下午4点左右,他在松岭村桥头看到王某乙和几个人站在松岭村桥头的那个超市门口前讲话,于是他就下车和王某乙聊天,这时,他看到来好几辆摩托车,从摩托车上下来十几个年轻人,其中一个高个子的年轻人不知道说是要找王某乙还是找赵兴红,当时王某乙站在超市发银台处,后下来的那些年轻人中一个穿黑色衣服、裤子的年轻人动手要拉王某乙,王某乙就拿出一把菜刀朝年轻人的手臂靠近肩膀部位砍下去,另外那些年轻人看到王某乙用菜刀砍人,就立马从超市内往外跑,赵兴红就拿另外一把菜刀追出去,不过他不清楚是否有砍到人。另他证实案发当天其并没有让王某乙帮忙买菜刀。 (5)证人徐某的证言,证实2014年8月11日下午,王某乙因为工作上的事和松岭村的一个工人发生纠纷,后因同车间的王某己出来制止,有和王某乙生了口角。 (6)证人黄某乙的证言,证实2014年8月12日16时40分许,有四五个外地男子到其超市门口逗留了20分钟左右,其中两个外地人走到其超市收银台附近,突然从门外进来另外一拨三四个年轻人,这些年轻人进来后朝两个外地人拉拉扯扯,外地人中一个年轻人就拿起菜刀朝那些后面进来的年轻人乱砍,于是其赶紧打电话给联防队,等其打完电话,那两拔年轻人都跑掉了,双方约打了1分钟,其有看到超市的收银台旁边地上有血迹,因当天下雨,于是其将血迹清洗掉。这两个外地男子其中一个穿偏白色的背心,另外一个穿偏灰色的背心。一个比较瘦,一个比较胖一点。另证实:那拨后面进来的年轻人手上没有拿工具,那个手持菜刀的外地男子手中的菜刀是其于事发当天中午1至2点时,在超市卖给该男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