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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百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申请再审民事判决书(5)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30
摘要:一、关于拟置出资产的定义。《置换协议》载明,该协议甲方指宋都基业,乙方为宋都控股,丙方指平安置业,丁方指郭轶娟。该协议约定,第一条1.1,拟置出资产系指甲方拟置出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具体定义详见本协议第六

一、关于拟置出资产的定义。《置换协议》载明,该协议甲方指宋都基业,乙方为宋都控股,丙方指平安置业,丁方指郭轶娟。该协议约定,第一条1.1,拟置出资产系指甲方拟置出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具体定义详见本协议第六条的约定。第六条6.1,甲方通过本次交易拟向乙方、丙方、丁方置出的资产为甲方拥有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二、宋都基业资产置换的审计、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12月31日,交割审计基准日为2011年9月30日,交易交割日为2011年10月22日。百科投资未承担置出资产中宋都基业的债务。各方当事人对此陈述一致。

三、百科投资与宋都控股、郭轶娟、平安置业、宋都集团、宋都基业因履行涉案的协议、《承诺函》等产生纠纷后,形成了包括本院已经审结的(2013)民二终字第26号、(2013)民提字第192号两案在内的多起诉讼案件。(2013)民二终字第26号民事判决查明:(一)百科投资原名称为百科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3月10日变更为现名称。(二)宋都基业原名称为辽宁百科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2月22日变更为现名称。(三)2011年9月23日,宋都基业取得了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514号《关于核准辽宁百科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2011年10月20日,宋都基业收到登记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宋都控股、平安置业、郭轶娟的相关证券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2011年10月22日,宋都基业与宋都控股、平安置业、郭轶娟签署了《资产交割确认书》。再审中,宋都基业当庭陈述,2011年10月22日,根据《资产交割确认书》,涉案的债权765.236734万元移交崇和公司。

四、(2013)民提字第192号民事判决(以下简称第192号判决)查明了《承诺函》有关的情况。《承诺函》的主要内容为:根据《置换协议》的约定,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在交易完成后由宋都控股、平安置业、郭轶娟指定的第三方承接。宋都控股、郭轶娟承诺:同意在本次交易获得证监会批准后,在《置换协议》或补充协议约定的交易交割日将本次交易中的拟置出资产无偿赠予给百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宋都控股和郭轶娟同时保证平安置业同意将拟置出资产无偿赠予给百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如平安置业有不同意见,宋都控股和郭轶娟承诺将采取受让等方式取得平安置业的份额,并无偿赠与百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函》抬头为:“百科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落款处有:“承诺人:宋都控股、郭轶娟”字样。并有“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的公章印文及“俞建午”、“郭轶娟”签字,无落款日期。第192号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案对《承诺函》的情况不再重复审查。

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辽宁百科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2011年9月审计报告》(天健审(2011)5039号)中宋都基业的《合并资产负债表》载明,2011年9月30日,宋都基业资产总计34357.248621万元,负债合计6217.635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8139.613621万元。第192号判决查明,《辽宁百科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拟置出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浙勤评报(2010)83号)载明,宋都基业2009年12月31日的资产为41629.833168万元,负债为12499.304069万元,净资产为29130.529099万元。

六、宋都控股等于2014年5月9日签订的《关于收回债权的协议》甲方为宋都控股,乙方为郭轶娟,丙方为崇和公司,三方均盖章或签字。该协议内容为:“三方同意,甲方和乙方向丙方收回对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的金额为763万余元的债权”。2014年5月11日,宋都控股、郭轶娟向本院提供《关于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债权置出的函》一份,该函落款时间为2014年5月9日,落款处有宋都控股的印章和郭轶娟的签名,内容为:“我们现从杭州崇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回对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的金额为763万余元的人民币债权,并愿意将该债权置出给百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对原审查明的其他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法发(2008)11号)要求,民事案件案由应当依据当事人主张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来确定。本案系在上市公司重组过程中因置出资产归属导致的争议,原审确定的案由为股权纠纷不当,本案案由应确定为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本案再审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问题有三个:一、宋都基业重组中置出资产(以下简称置出资产)应否归属百科投资;二、宋都基业对本钢板材的债权数额;三、宋都控股、郭轶娟、平安置业、宋都集团、宋都基业(以下简称宋都控股等)应否对百科投资承担赔偿责任。

一、关于置出资产应否归属百科投资的问题。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第192号判决认为,根据《承诺函》的约定,宋都控股、郭轶娟应将置出资产交付百科投资。本判决对该问题的认定与第192号判决一致。

二、关于涉案债权数额。原审认为,宋都基业年报载明,至2009年底宋都基业对本钢板材拥有债权数额为4189.536146万元,百科投资要求赔偿数额在年报载明的债权数额之内,故对百科投资主张的785.857808万元予以全额支持。原审法院如此认定依据不足。百科投资再审中提交的明细账不是原始证据,转账凭证与本案的关联性无法确认,故均不能采信。宋都基业在再审中陈述的债权数额为765.236734万元,宋都控股、郭轶娟在再审中提交的第一、第二份证据的证明目的是收回已经转让给崇和公司的该笔债权765.236734万元,与宋都基业对涉案本钢板材的债权数额陈述一致,故本院认定该笔债权数额为765.236734万元。但该事实认定仅限于计算宋都控股、郭轶娟赔偿百科投资损失之用。

三、关于宋都控股等应否对百科投资承担赔偿责任。(一)关于平安置业、宋都集团的责任。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第192号判决认为,百科投资依据《框架协议》要求宋都集团承担赔偿责任不应予以支持,以平安置业、宋都集团与宋都控股、郭轶娟为资产置换的一致行动人为由判令平安置业及宋都集团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属法律适用错误。本判决对该问题的认定与第192号判决一致。(二)关于宋都基业的责任。本案一、二审均未判决宋都基业承担责任,百科投资并未上诉及申请再审。宋都基业是否承担责任,不属于本案再审审查的范围。(三)关于宋都控股、郭轶娟的责任。根据《承诺函》的约定,宋都控股、郭轶娟应在交易交割日向百科投资交付置出资产,但宋都控股、郭轶娟违反约定,在交易交割日将本应交付百科投资的包含该笔债权在内的置出资产交付案外人崇和公司。该笔债权被交付崇和公司后,必然导致百科投资因无法主张该笔债权而遭受相应的损失。第192号判决查明,2009年12月31日,宋都基业的资产为41629.833168万元,负债为12499.304069万元,净资产为29130.529099万元,2010年3月19日,宋都控股、平安置业、郭轶娟已经实际控制宋都基业。宋都控股在再审中提交的天健审(2011)5039号审计报告载明,2011年9月30日,即交割审计基准日,宋都基业资产总计34357.248621万元,负债合计6217.635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8139.613621万元。宋都控股、郭轶娟未主张亦未提交证据证明,其交付百科投资的资产已经超过置出资产中的净资产数额。故宋都控股、郭轶娟关于赔偿将导致债权从置出资产中割裂、宋都基业继续承担债务的不公正后果的主张并不成立。宋都控股、郭轶娟应承担其违反《承诺函》的违约责任,赔偿百科投资损失765.236734万元。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