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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市人民政府与和田市天瑞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兴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6)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13
摘要: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10918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51625.99元及一审反诉案件受理费151625.99元均予退还当事人。一审鉴定费由新疆兴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和田天瑞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负担(新疆兴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和田

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10918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51625.99元及一审反诉案件受理费151625.99元均予退还当事人。一审鉴定费由新疆兴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和田天瑞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负担(新疆兴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和田天瑞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自愿承担)。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