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普惠妇女就业创业 小额贴息贷款助妇女创业就业 2009年,财政部、人社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全国妇联联合推出了面向基层妇女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这个政策是指,有创业意愿的妇女可以申请贷到5万~8万元,如果女大学生合伙经营可以贷到人均10万元的妇女小额贷款,利息全部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支付。 到目前为止,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已经发出了2200多亿元,帮助500多万妇女实现了创业就业,辐射带动了1000多万妇女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使广大城乡妇女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受到了妇女的衷心拥护。 ⑤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 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 江苏泰州两名农村妇女领取到自己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2014年1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在第17条“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条目下,在规定“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后,特别强调要“切实维护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这是中央一号文件在论述“三农”问题时第一次明确强调性别权益,彰显了制度顶层设计的性别关怀。 继该一号文件发布后,2014年8月,农业部、全国妇联关于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办证过程中维护妇女土地权益的会谈纪要进一步强调,土地权证和登记簿上要有妇女的名字,从源头上保障农村妇女的生存发展资源。 土地乃农民生存之本。农村妇女约占农业劳动力的70%。在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和推进基层依法自治的过程中,国家不断落实和完善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法律政策,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各项制度,纠正与法律政策规定、性别平等原则相冲突的村规民约,确保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