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破获超144亿地下钱庄案 防止成为"洗钱"平台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周亚强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27
摘要:原标题:地下钱庄 如此“生财” 去年11月,在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指挥协调下,深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联合梅州警方开展收网行动,经过连续48小时作战,成功侦破一特大系列地下钱庄案件4宗,捣毁5个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涉案金额高达144.6亿元。 地下钱
原标题:地下钱庄 如此“生财”
去年11月,在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指挥协调下,深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联合梅州警方开展收网行动,经过连续48小时作战,成功侦破一特大系列地下钱庄案件4宗,捣毁5个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涉案金额高达144.6亿元。
地下钱庄是怎么运作的?“经营者”如何从中获利?近日,记者走进深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解密“地下钱庄”。
定时更换账户,每次资金进出不超过10分钟,资金去向不定
2007年,邱某华在深圳成立了一家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结识了一大批需要外汇的客户群,逐渐学会如何把货币当商品并且利用汇率赚钱,“平时公司有50多名员工进行日常的生意。‘地下钱庄’业务只有我一个同乡操作。”邱某华说。
“‘地下钱庄’链条中涉及的相关人员,都是直系亲属、宗亲或者同乡。”深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反洗钱侦查大队大队长吴永新说。警方通过邱某华的账户发现了隐藏在深圳的以邱某华、詹某雄、梁某生、邱某京4人为中心的非法买卖外汇团伙,他们也是同乡和合作伙伴,在大额交易或资金不足时,彼此之间互相拆借。
对于“地下钱庄”的运营规律,吴永新介绍道:“账户两三个月更换一次;每次资金进出时间不超过10分钟;资金去向不定;账户信息涉及各个行业、各类人群……”另外,“地下钱庄”的上下游之间关系极为复杂,操作方法隐蔽。吴永新说,“今天发现‘地下钱庄’正在使用的账户,或许明天就停用了。即使发现账户在进行交易,具体操作人也不会是钱庄‘经营者’。很多账户不在发案地,给办案带来了极大的难度。”深圳警方抽丝剥茧,对可疑资金层层下追,最终,邱某华非法买卖外汇团伙浮出水面。
如何利用汇率赚取差价?邱某华交代,“举个例子,国内客户找我换1万美元,当天中国人民银行的汇率是6.7,那么我在国内人民币账户收取67100元人民币。”
“1万美元看似赚取的只有100元人民币,但提成是有区间阶梯价的,交易额大了,利润就高。”吴永新说。
“这个过程中,资金并未发生实际的跨境流转,只是通过分别在境内外收付人民币和外币、分别记账的手法,变相实现资金跨境流入流出。”公安部经侦局反洗钱部门负责人束剑平介绍,这样的汇兑型“地下钱庄”为目前规模最大、危害最大,且犯罪手法最隐蔽的“地下钱庄”犯罪类型。
“地下钱庄”年获利数百万元,给不法分子“洗钱”提供平台
“我们的客户都是东莞、广州、珠三角地区小规模工厂的商人,他们境外客户的订单,交易数额都相对较大,但是国家有明确的外汇限制,交易额都不能立即到手,他们通过我们进行操作,希望快一点收回货款。”梁某生坦言。
这些厂商的交易金额,相对来说并不算大,而他们也只是“地下钱庄”的一部分客户,“很多大笔金额进来,我们都闭口不问,我们不否认有一些官员转移资产,或者一些人利用‘地下钱庄’骗取出口退税、走私假货。”梁某生说。吴永新告诉记者,为了获得客户的信任和今后的业务发展,“地下钱庄”也根本不会过问客户的身份和转移资金的目的、走向。
据了解,此类“地下钱庄”在全国有很多,像梁某生、邱某华这样每年轻松获利几百万元的,不在少数。“很多‘地下钱庄’的经营者,如果感觉‘客户’的资金有问题,会提高汇率和手续费,这就是‘黑吃黑’。” 束剑平说,“‘地下钱庄’犯罪正在不断演化成一种复合型犯罪形式。在犯罪分子眼中利润更大的其他经济犯罪,比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与‘地下钱庄’犯罪勾结起来。它不仅给我国金融体系、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危害,也给不法分子‘洗钱’提供了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