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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母杀人”案,司法如何面对汹涌的舆论?(2)

来源:长安剑微信公号 作者:黄琴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26
摘要:没有谁天然要找谁的麻烦,众目睽睽才有可能将“庸、懒、乱”三种作为,降到最低。对于舆论监督,司法者应当常怀警醒,又心存感激。 在被刷屏的一天里,上亿条评论涌现。这种关切和激情,正是推动中国法治前行的伟大

  没有谁天然要找谁的麻烦,众目睽睽才有可能将“庸、懒、乱”三种作为,降到最低。对于舆论监督,司法者应当常怀警醒,又心存感激。

  在被刷屏的一天里,上亿条评论涌现。这种关切和激情,正是推动中国法治前行的伟大动力。

  向亿万关心中国法治的网民致敬。

  第二句:在鼎沸舆论面前,事实和法律仍应是司法工作者的“定海神针”

  但是,长安君也提醒司法者,在几乎“一边倒”的舆论面前,更要注意坚持事实与法律。媒体报道,毕竟不能代替双方在场的司法审判。

  一起刑事案件从发生,到最后被告人获定罪量刑,要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检察机关的公诉、法院审理后的判决。每一个环节,不仅意味着权力,也意味着责任。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办案终身责任制”如一道利剑高悬,任何蓄意的枉法,都可能成为一名检察官、法官人生中“必须承受之重”。

  在互联网如此发达的今天,枉法,越来越难,成本,越来越高。

  如今,办案终身责任制之下,法官执意枉法审判的可能性不是没有,但绝不是必然。这点上,舆论有权作任何猜测,但认定终究要靠调查。如果,法官坚持认为判决有据,就要好好在跟全社会作解释说明上,下一番功夫。否则,法治只会在“象牙塔”里,无法深入老百姓的心中。

  另一方面,我们也目睹过不少因为“舆论压力太大”,而没有坚持应该坚持之事的例子。如果我们从过去一连串的事件中,学到了什么教训,那就是:无论什么时候,司法者一定要坚持法律与良知,以事实为基础,做出公正裁决。除事实与法律之外,不应受任何因素的不当干预。还事实以真相,这是无论何时,司法都不能放弃的底线。

  定海神针,应该有且只有一个——事实和法律。

  当拿起法槌的一刻,司法者就应该专注于庭审控辩,依法裁决。尽管在前一刻,他可能也是一名扼腕叹息的读者。

  第三句:愿关切最终形成力量,让那位儿子有一个兼具“法理情”的结局

  此事刷屏后,公众在“尊重专业判决vs.法官不近人情”之间,争议巨大。

  长安君认为,无论站在哪一边,下面的表述似乎应是共识:让全社会尊重一个判决的前提是,这个判决在专业上是没问题的,而且,能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法官很多时候都是理性主义、专业主义者,但不是一个案件法律上没问题,这个判决就无懈可击。

  一个激起大众那么多不理解的判决,一定有哪个环节,是有待完善的。在大众权利意识崛起的年代,司法应当以充分透彻的说理反馈舆论。儿子于欢的罪与非罪、罪轻罪重,需要法律的公正评断。当舆论向司法呈递出良知的意愿时,司法应当回赠以条理分明、论证周严的法律推理。

  长安君期待,本案的二审裁决——即那份依法应当公开的判决书,能够以清晰有力的说理,将被这起悲剧夺去的安全感,交还给焦虑的公众。

  长安君相信,司法不会无原则迁就舆论,但也不会忽视乃至辜负舆论。在本案乃至一切热点案件中,司法与舆论本非对立,它们的目的是一致的:让有罪者受到惩罚,让无辜者不致蒙冤,让强梁不敢横行,让弱者获得尊严。

  报道这起案件的记者,在朋友圈中,还留下了这样一句话:“但愿众人的关切,能如拂过麦田上空的春风,抽穗结实,和煦人心。”

  愿他的愿望成真。也相信一定能够成真。

责任编辑:黄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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