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今日通报2016年第4批羊绒针织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质检总局共抽查了北京、河北、内蒙古、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宁夏、新疆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90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羊绒针织品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的要求,对羊绒针织品产品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纤维含量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5批次产品纤维含量项目不符合标准的规定,不合格名单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