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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治乱象:2016,你的生活因它们而改变(2)

来源:新华网 作者:王淑静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2-23
摘要:为了严惩电信网络诈骗行为,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于今年12月20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向电信网络诈骗这一“社会公害”宣战,以刑法相关法条的“上限”对电信诈骗

  为了严惩电信网络诈骗行为,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于今年12月20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向电信网络诈骗这一“社会公害”宣战,以刑法相关法条的“上限”对电信诈骗罪行予以严惩。

  意见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二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未经处理,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此外,意见明确了对电信诈骗犯罪“酌情从重处罚”的10种情形,包括“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等。

  报道显示,今年1月至11月,全国共破获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共9.3万起,查处违法犯罪人员5.2万人。公安部刑侦局副巡视员陈士渠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去年以来,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数量11.5万起,查处违法犯罪人员5.5万人,关停诈骗电话80多万个,已返还1.3亿元人民币给受害人。

  网约车合法化,种种乱象或将终结

  作为互联网时代下的产物,滴滴打车等网约车业务迅速发展,在方便大众出行的同时,种种网约车乱象也备受诟病,舆论呼吁对网约车加强监管。

  今年7月底,《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外发布,标志着网约车正式纳入国家合法化监管范畴。其中,《暂行办法》共分7章40条,涵盖总则、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网约车经营行为、监督检查、法律责任,以及附则等7方面内容,并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日前,北京、上海和广州三地网约车细则落地,分别对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条件、车辆条件、驾驶员条件等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北京保留“京人京车”等要求,并对已开展网约车业务的平台、驾驶员和车辆设置5个月的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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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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