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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界集体发声:对网约车限户籍既不合理也不合法(2)

来源:法制网 作者:王贤臻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1-11
摘要:除户籍限制以外,“网约车新政”中对车型的限制也不符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的原则。一方面,对车轴距、排量的要求找不到上位法依据;另一方面,网约车的定位应当由市场进行自主选择,市场有选择高档车、中档车或低

  除户籍限制以外,“网约车新政”中对车型的限制也不符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的原则。一方面,对车轴距、排量的要求找不到上位法依据;另一方面,网约车的定位应当由市场进行自主选择,市场有选择高档车、中档车或低档车的自由。如果将“网约车新政”的目标正确定位于整个出租车行业的合理化,那么就不应当在车型上对传统出租车和网约车差别化对待。

  目前来看,“网约车新政”的立法程序显得过于仓促。沈岿教授呼吁,网约车新政”应该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过程中产生。

  以竞争思维制定细则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吴韬教授分析,长期以来,网约车市场是自由竞争的市场。此次网约车监管政策的管制化,实际上是用已被证实失灵的传统出租车管制手段来管理网约车,其政策效果十分令人忧虑。这可能使毫无管理的黑车卷土重来,进而使安全、疏堵等目标也落空。当下,应呼吁以竞争的思维指导制定网约车细则,乃至改造传统出租车政策。通过市场平衡传统出租车和网约车的比例;在竞争中寻求合理的市场退出,实现网约车数量的合理平衡,从而避免再次陷入管制化的泥淖。

  肖江平教授指出,出租车市场改革长期停滞不前,使得市场体系发育不够。网约车的出现和发展,对于出租车市场体系的培育功不可没。北京、上海等地限制外地户籍人士成为网约车司机,公布细则的所有城市都要求轴距超过传统出租车平均水平、人为划分车型定位,上海人为划定网约车区域(如上海不允许网约车接受火车站、机场出发的订单),等等,既不合法,也不合理,显然属于政府干预过多、人为阻碍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我们必须呼吁从摒弃限制外地户籍,取消人为划分车型,放开其城市内的运营区域等入手,全面清理、删除细则中违背市场规律、违反政策法律的规定,让出租车市场以至整个出行市场健全起来、活跃起来。法制网记者 万学忠 王开广

责任编辑:王贤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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