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文章 开题 提纲 政治宪法 一、国内外关于该选题的研究现状及趋势(综述报告,申请博士学位者不少于5000字,申请硕士学位者不少于3000字): (一)该选题的研究现状1.国内,据笔者了解,论述宪法监督实施的体制机制设计的论文著作可谓汗牛充栋,例如, 早在1988年,许崇德先生就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给委员长、副委员长等进行《宪法与宪法实施》的讲座,宪法的“落实”的研究由来已久;2.1999年费善诚在《政法论坛》发表《试论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模式选择》,认为只有专门机构违宪审查制度是我国的最佳选择,并认为完善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必须结合我国的国情,不能背离现行政治体制。在文中,费善诚还对宪法委员会违宪审查体制提出细致的设想。3.2000年5月,南京大学法学院高凛在《论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中,高凛教授认为中国应立足国情 ,总结借鉴外国先进立法模式和经验 ,设立专门宪法监督机构 ,即独立的宪法专门委员会 ,有效审查和纠正违宪行为 ,完善我国的宪法运行机制 ,充分发挥作为根本法的宪法的作用。4.由于2001年的齐玉苓案件,宪法司法化一度成为热潮,许许多多关于宪法司法化的文章争相论述,接着是孙志刚案件,公民的宪法权利保障再次显眼地进入人们视野。于是违宪审查、教育权等公民权利的保护成为热门,龚向和教授的《受教育权论》就介绍了受教育权的保障、救济。5.也有学者从行政诉讼的角度看宪法监督,如胡肖华,周叶中等;6.2003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了许崇德的弟子王振民的《中国违宪审查制度》,王振民在书中明确提出了宪法程序法的概念,包含违宪审查程序、宪法的解释程序、宪法的修改程序以及法院的宪法案件管辖问题,对违宪审查的机构、权限、原则等都进行了分析探讨,以及对相关案例进行评析,并就香港地区的违宪审查权及两地的互动进行了分析探讨,最后还提到完善中国违宪审查的思考以及需要配套政治体制的改革的观点。7.2004年四川大学法学院周伟《完善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研究》一文中认为:完善我国宪法监督制度, 是指在宪法体制内, 以宪法规定的宪法监督体制为前提,而不是在宪法规定之外建立一个新的宪法监督体制。当务之急是根据宪法规定,结合我国宪政实践中的经验与做法, 在我国宪法背景与体制下, 启动和实施宪法监督机制, 具体落实宪法已经规定的宪法监督程序, 这才是加强完善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基础与首要选择, 而不是在宪法规定之外设计新的违宪审查制度。 具体说, 切实实施国家权力机构对规范性文件的违宪审查制度, 完善侵犯公民宪法基本权利诉讼制度, 建立宪法申诉制度。这亦是对宪法监督方式的探讨。8.2009年,在《法学》第九期,许崇德先生在《论我国的宪法监督》中认为我国逐步建立了宪法监督制度,陈述了宪法实施的重要性,论述了我国宪法监督的形成和法律依据,陈述了我国宪法监督的内容:我国宪法监督的重点范围是什么、谁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谁有权提出审查违宪的要求或建议。并论述了我国宪法监督的特色和优势;9.郑磊博士则在2009年的《宪法审查的启动要件》中分析了宪法审查的政治难题,分析宪法审查可能的风险,为宪法审查的可能情况作了预想。10.2011年5月,刘松山在《彭真与宪法监督》中提到:彭真主张从国情出发确立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认为在政治体制改革没有到位前,谈不上全面的宪法监督,宪法的真正实施和监督,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这就是看到宪法监督的政治因素的决定作用。另外,据笔者在知网浏览,截止2017年2月15日,该文章被引35次,被下载1692次。11.李步云先生在《法治新理念》一书中,认为宪法监督机制是未来建设法治国家的突破口,他提议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下设立一个“宪法监督委员会”,性质与其他九个专门委员会基本相当。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都有权利向宪法监督委员会提出违宪审查建议。李步云先生在20多年前就一直呼吁建立宪法监督的程序和制度。12.然而,以上多是体制机制的探讨,从政治与法律关系探究宪法监督具体化落实的不多,涉及政党与法治关系的著作比较突出的有:郭道晖先生的《政党与宪制》;文中提到执政党是实施宪法的工具,也是宪法监督的对象。13.近年来,政治宪法学兴起,以高全喜、陈端洪为代表,结合我国国情、政治现状,法治脱离不了政治。在笔者看来,政治宪法学是接地气的,规范宪法学是理想,是学术的图景。北大的陈端洪教授坚信宪法学研究中存在政治的逻辑,倡导从政治角度研究宪法,批评规范宪法学无视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个最基本的政治现实和宪法原则。 政治学普遍认为,法律是统治阶级的工具,王浦劬教授在其《政治学基础》亦有论述。对违宪审查、宪法司法化、宪法监督的体制机制的研究颇多,但这些思考和研究比较缺乏适应中国政治现实的属性。从人民代表提案、政协委员提案进言领导人推行宪法实效化的思想进路的论文著作较少。14.陈端洪教授的《论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与高级法》颇具代表性,牵起政治宪法学的浪潮与思考,在文中,其论述道:我国的宪法一直是目的取向的法,宪法成为群众动员的手段,规范主义的宪法观在革命时期、改革时期不适用,陈教授在文中的观点在当下的宪法研究颇具反思意义和借鉴意义。15.翟国强在2014年4月发表的《宪法实施的双轨制》中提到将来的宪法实施将以政治化实施与法律化实施共同进行,笔者是赞同的,其在文中提到过去我国宪法多是政治纲领,更多是政治化动员实施,笔者觉得宪法实施、宪法监督具体化的落实在当下值得借鉴政治动员与领导的方式进行,可谓方法有中国特色,又接地气。其在文中提到政治化实施的方式等,比较有代表性。同时,在文中,翟国强博士还论述道:我国宪法多是政纲式宣言。是一种比较贴合实际的中肯看法,有利于我们对我国宪法的理解和看待、把握。在文中,翟博士还就宪法的政治式实施进行较为详细的介绍,见解独到。16.翟小波博士在《论我国宪法的实施制度》一书的《中国式根本法:不高于全国人大的政治性改革纲领》一篇中,就通过毛主席、刘少奇等的讲话论证道:纲领性成了宪法的传统特质、我国根本法实质上是政治性纲领;对我国宪法的本质做了比较贴合政治现实的描述。 (二)该选题的研究趋势: 1.关于宪法的有效实施(相对效力虚无),国内不少学者将目光转向宪法解释, 韩大元教授等写出宪法解释程序法,在其专家建议稿说明中关于该法的定位指出:《宪法解释程序法》是一部关涉宪法实施和监督的法律,它能否得到有效实施,直接关系宪法的命运和前途。2.在宪法实施上,具体公民权利司法化亦是研究的方向、趋势;例如2016年朱应平的《宪法人权条款的司法适用技术规范研究》一书就是探索宪法规定基本权利保障制度和理论进一步具体化、细致化的力作。3.加强宪法事例研究,实现宪法与生活的接近。近年来中国宪政网就一直在评选每年度十大宪法事件。当然,对违宪审查或者说宪法监督的机构的探讨争论还会继续。随着社会发展,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被侵犯,或者宪法的某规定在社会中出现被违背的情况,也就是个案,都会再次吸引人们的视野,例如对人权的保护,必然引起人们对违宪审查、宪法监督的再次思考和研究。未来,出现在中国社会的一些宪法问题,会带动宪法学界的研究,“问题引路”即为比较贴近社会生活的课题和趋势。宪法司法化就是顺应宪法问题的发生而不断冲击人们的脑海和萌动,宪法司法化亦是未来持久的趋势和必要的课题,在违宪审查、宪法监督具体化未真正践行之前;4.从政治哲学的角度对宪法加以反思是未来的趋势,“政治该出场了”!翟国强在2014年4月发表的《宪法实施的双轨制》中论述到:将来的宪法实施将以政治化实施与法律化实施共同进行。政治化的宪法监督具体化实施将是比较有效的,结合中国政治实际的宪法研究是未来的趋势。多从政治层面考虑宪法的监督具体化的落实,才是出路。注:可用A4纸加附页,页码格式用1-1、1-2……表示。-1-二、论文选题的理由或意义: (一)论文选题理由:1.笔者在第一次阅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宪法学》教材的时候,得知我国宪法的一些不足之处,包括宪法监督、实施、保障的问题,觉得这个问题是我国宪法问题的根本问题,至关重大,也一直为人们所关注,但一直没能取得明显的突破。2.宪法监督,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就有许多诸如张光博、等学者提出建议完善,到现在,几乎每个公法学者,律师、法律人等了解我国法律的人都有一个共识:我国缺乏宪法监督具体化,缺乏违宪审查,学者对违宪审查的说理,制度设计,对违宪审查机构的设置,不同类型机构优缺点的比较,可谓是汗牛充栋,“研究得差不多了”,但至今未能奏效,人权、公民宪法权利被侵犯的事件时有发生,公民宪法权利得不到应有保证,亦没有制度法律保证,这无疑是每个法律人的心病,亦是国家法治的一大缺陷。学术研究可谓已经基本到位,抑或有些成果,但现实却未能如愿,是现实条件的问题还是根本没有落实的问题?答案是后者。党提出落实宪法、在宪法下运作,也提出加强宪法监督,却从未提出宪法监督的具体方法、具体措施,鉴于有舆论说宪法监督具体化、违宪审查、宪法司法化可能触及既得利益者利益、党的权力,笔者不禁想到这否是党“要不要做''而不是“能不能做''的问题?政治和法治的关系是敏感而紧密的,笔者不禁“独辟蹊径”,分析宪法监督具体化的作用及其对党的影响,并提出一种已经在做又可以继续加强的手段,去推动党和国家落实宪法监督具体化,让宪法条文实效化。3.感慨宪法监督具体化未能付诸实践,故思前想后,曲径通幽,独辟蹊径,盼望谋得出路,作为一种方法。例如宪法监督机构,至于由什么机构监督是“次要的”。首先是得真的监督,现行人民代表大会常设委员会并没有真正起到监督的效果,参见齐玉玲案等。当我们裹步不前,我们有理由“想想其他办法”。其实,亦是一个方法论的问题。4.自觉得关于宪法的技术性不如大方之家,学过政治学,索性从宏观入手,探索宪政真理(宪法监督具体化的落实)。几十年来技术层面的体制机制畅想构思、理论研究未能使宪法真正实效化,未能违宪审查,未能宪法监督具体化落实,不禁让人反思在当今的中国政治体制、氛围、传统下,宪法实效化是否应该向政治借点力。这是接地气的理性畅想,试图打开宪法实效化的一扇窗户,甚至是大门。5.宪法监督具体化的落实是中国宪政的“七寸”、弊病、重头戏,研究此选题意义重大,由于领导人的开明聪慧,具有可行性。综上,故选此题。 (二)选题意义1.我国缺乏实效的宪法监督,宪法监督在我国法治和国家繁荣昌盛中具有重要作用。宪法监督具体化以及实效化具有重要的作用。宪法监督具体化是我国法治的重要里程碑,不亚于颁布宪法,是形式到实质。宪法监督具体化,我国法治将迎来更加扎实完整,这是每个法律人甚至公民的心愿,是法治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期盼。2.给宪法监督具体化的落实寻找一条出路;文人学者无法推动,那就由当权者推动罢。文人所创设的是理论铺垫,虽说可能有待继续研究,但基本已经“差不多了”,而出拳,抑或扣动开始的按钮,还是由当权者说了算,此选题也意在为“按下按钮”做一份可行性分析、合理性分析与必要性分析的呐喊规劝。宪法的“实效化”、宪法监督具体化的落实,正是需要领导人、高层的一份作为、担当、果敢。3.为政治宪法学队伍增加一个小兵,为研究宪法实施、宪法监督具体化落实的人们呼吁多考虑我国政治事实和现实环境,也为宪法监督具体化的落实提出个人的一点点建议和畅想。4.从较为宏观的角度看待宪法监督的困境及其出路。注:可用A4纸加附页,页码格式用2-1、2-2……表示。-2-三、本选题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一)研究目标 探索宪法监督具体化的实现路径,分析由党的领导人号召的可能,为宪法监督实效化理清理论障碍,为宪法监督具体化实现提供理论基础。澄清宪法监督与党执政的关系;举例法学家进言对法治的影响;论证由领导人推行宪法实效化的可能和可行性。 (二)研究内容1.本文中宪法监督的概念、界定2.宪法监督的迫切需要3.宪法之虚之根源4.各国领导人对法治的影响印证5.法学家思想转变为实践的例证6.宪法监督具体化落实有利于共产党执政的分析7.对由领导人推行宪法实效化的可行性分析和展望 (三)拟解决的问题1.党立宪的初衷;2.领导人的成绩和影响力的展现、例证;3.此文宪法监督的范围;宪法监督的必要性;党领导人号召宪法监督的利弊分析;4.法学家谏言的例子和继续发扬;中央采用法学家、法律人的建议意见的例子举例; 四、拟采取的研究方法、研究手段、技术路线、实验方案及可行性分析: (一)拟采取的方法① 历史分析的方法;② 概念研究的方法;③ 比较分析法;④ 访问研究法; (二)研究手段1.查阅图书、论文、资料;2.与师长谈话、咨询; 3.看视频资料;对比分析;4.举例论证;5.宏观与微观相结合。6.心理学方法;7.参加学术会议,争取发言机会,听取各方意见,进行修改; (三)技术路线:主题确认,听取意见,查阅书籍论文等相关资料,写作,修改定稿。 (四)可行性分析:思想进路可能比较简单,甚至有乌托邦之嫌疑,但亦不断查阅书籍论文,进行论证,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积累,初步掌握写作方法,以及部分法学研究的方法,能提出宪法监督具体化落实的路径。 -3-五、本选题的创新之处和可预期的创造性成果: (一)创新之处: 1、提议借党领导人在我国特殊的领导力推动宪法监督具体化的落实; 2、提议通过法学家谏言、人大提案等路径促进领导人对宪法监督具体化落实的了解、接受和推广; 3、以一种比较宏观的角度、政治宪法主义看宪法监督具体化的出路;(二)可预期的创造性成果: 1、宪法之虚的源头; 2、法学家的思想、成果对国家政策影响的例证; 3、领导人对法治的影响探究; 4、宪法监督具体化落实的方式; 六、论文工作量、论文工作的进度安排、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相应的解决办法:(一)论文工作量 约历时一年多,字数约3--4万字;(二)工作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2016年9月--2017年2月26日,理清思路,进行大致阅读,列出提纲,完成开题报告的书写;咨询师长意见,看论文是否通过开题。 第二阶段:2017年2月26日--2017年4月26日 ,历时两个个月,广泛并细致阅读资料,对“习总法治贡献”、法学家谏言献策例子等举例论证模块进行充实。 第三阶段:2017年4月1日--2017年10月30日,广泛搜索并详细阅读书籍、论文等资料,完善论文中心思想及论证;适时形成草稿、参加学术会议探讨此文,并与身边师长交流,不断修改。 第四阶段:在2017年12月30日前定稿;(三)可能遇到的困难 1、要保持政治正确,言语要合理,完全拥护党的伟大领导,不能有所差错。 2、已有的从政治与法律的角度对宪法监督具体化的研究成果的查找与阅读; 3、阅读不够导致的思路灵感欠缺; 4、论证不够精美有力;(四)解决办法 1、严谨,咨询师长,反复修改,防止歧义。 2、咨询师长,询问查阅方法路径,努力阅读,积极探索; 3、努力、详细阅读,不断积累。 4、学习论证技巧和方法,阅读法学方法论以及论文写作书籍。-4- 七、与本选题目有关的研究工作积累和已取得的研究工作成绩: 1.精读过政治学基础、宏观政治学等书,对政治与法律的关系较为敏感、感兴趣,也在一年多的时间里阅读不少的相关书籍;2.在现实生活中听到公务员(家人与朋友、社会人)、农民、工人、上班族等各个阶层、职业者对国家法治、政治的看法与信心,感同身受;3.个人亦不断反思、认识国家政治的本质,进而随着法学的学习,思考政治与法治的本质联系;平日与友人谈话,亦有所感慨,成为思想来源;4.参加了一些学术会议,结交一些学界老师朋友,平时,亦有所探讨交流,受到他们的熏陶;5.已与导师以及其他老师商榷讨论,抑或听其日常论述、谈话,收获良多,记为笔记;6.已阅读下载一小部分相关论文;7.初步确立框架和思路,有利于之后的细致研究。 八、已具备的研究条件,尚缺少的研究条件和拟解决的途径:(一)已经具备的研究条件1.图书馆的法律藏书;2.知网论文下载;3.可以咨询的老师同学;4.时间足够; (二)尚缺的研究条件1.对国外研究的查找与阅读;2.阅读书目和量还不够,概念的厘清还有待加强;3.论证方法有待提高;4.对图书馆数据库、电子资源的利用存在不足;(三)拟解决途径1.询问师长,努力查找与阅读、积累;2.方法论的学习; -5-九、主要参考文献目录序号作者文章题目(书目)期刊名称(出版单位)、时间1、斯大林:《关于苏联宪法草案》(1936.11.25),载《斯大林选集》(下),人民出版社1979年;2、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的讲话记录》(1959.3.1);3、杜力夫等编,《中国法学大论战》,当代中国出版社, 1998年9月;4、金冲主编:《毛泽东传(1949-1976)》,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5、刘少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载《刘少奇选集》(下),人民出版社,1985年;6、许崇德:《我国宪法与宪法实施》,对象为人大常委会的法制讲座,1988年6月;7、彭真:《彭真文选》(一九四一至一九九零年),人民出版社,1991年1月;8、蔡定剑:《历史与变革》,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3月;9、李步云:《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中国法学》1996年第02期。10、郭道晖:《历史性跨越——走向民主法治新世纪》,湖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11、王磊:《宪法的司法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2月;12、潘伟杰:《现代政治的宪法基础》,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3月;13、胡肖华:《宪法诉讼原论》,法律出版社,2002年;14、龚向和:《 受教育权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4年1月;15、杜力夫:《 权力监督与制约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 2004年4月;16、刘海年:《刘海年文集》,中国社会科学院学术委员文库,2005年5月;17、许崇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上)》,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年5月;18、邓联繁:《宪法思维里的政治文明》,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10月;19、欧爱民:《破译宪法的实践密码--基本理论.分析.个案考量》,法律出版社,2006年12月;20、莫纪宏:《违宪审查的理论与实践》,2006年12月;21、许崇德:《许崇德自选集》,学习出版社,2007年4月;22、李步云:《论法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23、陆平辉:《宪法权利诉讼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年8月;24、魏建新:《宪法实施的行政法路径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年6月;25、翟小波:《人民的宪法》,法律出版社,2009年9月;26、郑磊:《宪法审查的启动要件》,法律出版社,2009年9月;27、李湘刚:《中国宪法实施研究》,湖南人民出版社,2009年10月;28、陈端洪:《论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与高级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3月;29、徐国利:《关系视野中的宪政与民主》,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2月;30、宋鲁郑:《中国的宪政派何以误国误民?》,凤凰博客,2009年7月;31、郑志廷,张秋山:《中国宪政百年史纲》,2009年9月;32、许崇德、胡锦光:《宪法》,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7月;33、王浦勋:《政治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5月;34、周叶中主编:《宪法》 第3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2年9月;35、中央政治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10月;36、李步云:《法治新理念-李步云访谈录》,人民出版社,2015年8月;37、余玮:《法治中国的表情》,团结出版社,2015年1月;38、李忠夏:《中国宪法学方法论反思》,《法学研究》2011年02期; 39、韩秀义:《中国宪法实施的三个面相--在政治宪法学、宪法社会学与规范宪法学之间》,载《开放时代》,2012年4月;40、张文显、李步云主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研究》,2013年1月;41、何海波:《法学论文写作》,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3月;42、莫纪宏、翟国强主编:《宪法学的新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3月;43、翟国强:《中国宪法实施的双轨制》,载《法学研究》,2014年4月;44、范进学:《中国宪法实施与宪法方法》,上海出版社,2014年5月;45、中共中央宣传部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人民出版社,2014年;46、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会同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47、郭道晖,刘永艳著:《政党与宪制》,法律出版社, 2015年05月;48、刘松山:《宪法监督与司法改革》,知识产权出版社,2015年5月;49、贾海洋等著:《中国宪法文本有效性实施检视》,法律出版社,2015年8月;50、田飞龙:《中国宪制转型的政治宪法原理》,中央编译出版社, 2015年09月。 注:可用A4纸另加附页,页码格式用6-1、6-2……表示。-6-十、学位论文的详细提纲: 《从政治与法律关系探索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完善》前言第一章 文中相关概念的声明 第二章 宪法“虚”的原因分析 第一节 制定五四宪法的初衷 第二节 宪法“虚”的原因 第三章 党领导人在我国的号召力及其对法治的影响力例证 第一节 古今中外帝王的“法治引领及贡献” 第二节 党领导人影响力的例证 第二节 我国领导人的法治贡献汇总 第四章 宪法监督具体化是否影响党的权力及其阻力 第一节 宪法监督具体化的合理范围分析 重点在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 第二节 不影响党执政的证明 宪法监督具体化是民主的一部分,民主与宪政共生; 第三节 宪法监督具体化是否有其他阻力 第五章 党吸收法学家意见的例子 第一节 法学家建议成为政策、文件举例 第二节 党中央及国家部门吸收法学家意见举例 第三节 用词、渗透文件起草、报告----法学家的使命 第六章 对党及领导人推动宪法监督具体化落实的展望 第一节 为什么是党?---党是先锋队,党最合适 第二节 法学家建议、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议等途径 第二节 宪法监督具体化落实的方式---政治化实施(政策、讲话、会议内容、文件等,政治动员) 第四节 模式之争,用那种模式? 第五节 祈望:以决定等方式确立成立宪法监督机构 结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