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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让反腐无“暗区”

来源:张春生 作者:张春生 发布时间:2017-05-11
摘要:时事评论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让反腐无“暗区” 近日,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应中纪委网站邀请,开讲廉洁文化公开课,就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做出解读。他认为,国家监察制度改革,是为了实现党的监督和人民监督的有机结合,为了实现监察的全覆盖,所做的一次监督
时事评论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让反腐无“暗区” 近日,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应中纪委网站邀请,开讲廉洁文化公开课,就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做出解读。他认为,国家监察制度改革,是为了实现党的监督和人民监督的有机结合,为了实现监察的全覆盖,所做的一次监督制度的顶层设计,也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5月9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十八大以来,中央强力反腐,以雷霆之势横扫腐败官场,以霹雳手段重拳出击,创造了史无前例的反腐记录,让身居政位的工作人员,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基层职员都“不敢腐”。然而,大家都心照不宣,“不敢腐”只是反腐的第一步,要想实现“不能腐、不愿腐”,只能说“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们还需努力”。各级纪委一系列的“打虎拍蝇”行动证明,惩治最好的预防,制度是最大的保障。因此,反腐仍需长远的战略谋划、严密的制度体系和完备的法治保障。只有集中全党力量,形成高压态势,通过严厉惩治,才能形成巨大的震慑效果,有效预防腐败;也只有加快建立制度体系,给权力带上“紧箍咒”,才能净化政治生态,建设廉洁政府。为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3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方案》强调,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国家监察制度的顶层设计。由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党内监督和人民监督有机结合的需要,因此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所有公职人员都应该接受相关部门的监察,其中包括教师、医生、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人人有份”。唯有实行监察全覆盖,方能从根本上将腐败的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除了监察全覆盖,还要强化对监察机关的监督和制约。国家监察委员会在行使监察权的同时也必须接受监督和制约。不仅要接受党和人大的监督,还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更要自我监督。在笔者看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让“人人有份”,无“暗区”,打消了部分公职人员的侥幸心理,为反腐倡廉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川 刘正猛
责任编辑:张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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