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位思考,共建法律人共同体
来源:王锦奇 作者:王锦奇 发布时间:2017-05-11
摘要:换位思考,共建法律人共同体 著名死磕律师,原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律师在抚顺望花法院被法警拖出法庭,又受伤了!法律界又一次哗然,好在全国律协迅速行动,并致电最高院,尽到了职责,令人欣喜。迟夙生律师,年过六旬,为了自己的生活,为了中国的法律事业,
换位思考,共建法律人共同体 著名死磕律师,原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律师在抚顺望花法院被法警拖出法庭,又受伤了!法律界又一次哗然,好在全国律协迅速行动,并致电最高院,尽到了职责,令人欣喜。迟夙生律师,年过六旬,为了自己的生活,为了中国的法律事业,一直奔波在全国各地,不勾兑,不妥协,是一个真正好律师,实则是中国律师的翘楚和榜样。我一直钦佩,但我做不到像迟律师一样去战斗,因为我更多理解同情法官们的处境,无奈,也理解法官的所作所为。人无完人,金无足赤。中国的法官,虽然头顶国徽,但不过是审判员而已,收入低,压力大,并且多数法官受到的法律教育远远不够做一个法官的水平,再者,也根本无法保持审判案件所需要的中立。况且在体制内的等级体制下,常常被误解,被蹂躏,受到触动我曾经写了《法官苦,谁与诉》。所以我即使见到法官滥用职权,胡作非为,也愤怒不起来。周永康都成了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十个王利民抵不了的一个奚晓明也成为巨贪,你还奢望普通的法官能够排除干扰,公正裁决?就是他想,也不一定有那样的水平。最可气的是,就是法官既有公正裁决的愿望,又有公正裁决的水平,还能抵得住金钱的诱惑,人情关系的左右,领导的命令。甚至黑社会的威胁。公正法官有好处吗?他们能平静度日,安享晚年吗?法院恢复三十多年来,谁听说过一个公正的法官,受到了国家的表彰,人们的尊重?我每天面对的案子,我每天都在思考,如何才能又独立公正的司法,刚读完了《法律的东方主义》,我好像逐步明白:中国就是一个无法无主体的状态,这是我们的民族的传统。有皇帝在,皇帝不受法律约束,就不会有独立司法,也不会有公正。没有对神的普遍信仰,就不会有真平等,法治是神法治或自然法治,绝对不是人法治。若谁掌握了最高权力,谁就有权修改宪法,谁就能进行土地革命,重新分配土地,就不会有法治。谁有了权,谁就能拆毁教堂,炸毁寺庙,肆意破坏宗教信仰自由,就不会有法治。每个人没有对神的信仰,不相信有神的存在,即使不受金钱、权力左右,真能不受自己喜好的左右去判案吗?现世的约束能够抵住现世的诱惑吗?我死后何管它洪水滔天!《法律的东方主义》155页如下记载了中国的“法治”历史“在治外中国的法律经验领域中,法律以错综复杂的方式运作。最终,共有19个列强攫取到了其治外法权,进而将19个域外法律体系凌驾于中国自有的法律体系之上。从1905年到1940年,上海存在过28个一审法院,其中有两个同属于一个宪法秩序。”抗战胜利后,中国收回了列强的治外法权,但就开始内战。1949年两党分治海峡两岸。大陆就不停地政治运动一直到1979年,文革期间又砸烂了公检法。1979年在邓小平的主持下,才逐步恢复了公检法、司法部分设的格局,并恢复了律师制度。法官、检察官、律师在中外历史上始终是共生,共存的职业,没有律师,法官就没有存在的价值,如文革时期。律师对法官应当心生感恩之心,尊重法官就是尊重法律,敬畏法官就是敬畏法律。法官同样也应当对律师心怀感恩之心,也充分理解律师在现代中国的难处。法官审案是在自己的单位审理,对环境熟悉,是“主场作战”,并且原被告双方都要争取法官关注、尊重、同意自己的意见,律师的身份决定了其一定尊重法官,争取法官成为“同志”。律师总是客场“作战”,始终有对方对抗,就是己方当事人,也不对自己完全信任。律师是一个最孤独的职业,律师也是最孤独的战士,既要熟悉法律,又要取证,找出对方证据的破绽,争取用证据和逻辑破解对方的主张。在当今条件下,中国的法官、律师都不容易。无论谁都不愿意呼吸雾霾,食用有毒食品,在不安全不公正里生活,要追求安全、公正,法律人首当其冲要负起建设法治的重大责任:中国的两千年大变机就在当代人,主要在当代法律人肩上!希望法官,每一个法官,律师,每一个律师,换位思考,彼此理解,互相尊重。法律是爱的忠实仆人。法律并不以去爱而代之的办法,而是通过创造爱在其中得以生长的土壤来服务以爱。法官、检察官、律师用共同的法言法语,相同的逻辑建立起共同体,才能肩负起建设法治,复兴中华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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