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变“私车”,谁给的权利?
来源:张春生 作者:张春生 发布时间:2017-05-07
摘要:时事评论 公车变“私车”,谁给的权利? 5月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五一端午期间第一周通报,曝光6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19起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公务用车,23人受到处分,该类问题数超过总数25%,居各类问题之首。(5月3日,中央纪委监察
时事评论 公车变“私车”,谁给的权利? 5月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五一端午期间第一周通报,曝光6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19起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公务用车,23人受到处分,该类问题数超过总数25%,居各类问题之首。(5月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顾名思义,公车是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所用的车辆,但是在我们身边不乏看到正值上班时间停放在学校外、咖啡馆外、运动场所或者非公车上班时间的繁华夜晚停放在大酒店等非公车停放的地方有着公务用车的身影呢?甚至在节假日公务用车不是集中停放在它指定的位置上,而是出现在各个景区?难道是某“热心”官员心系百姓在节假日也在执行公务吗?网友总是万能的!据多地网友曝光官员违规使用公车,仅是满足个人需求而已。那么,公车“私用”是谁给的权利? 在中纪委通报的各级各地高官违规使用公车,多数人是将公车作为自己家的私家车来用,公车“私用”,到底是谁给的权利?笔者认为这种现象的出现无非是部分官员的官本位思想、特权思想在作祟,这种“车轮上的腐败”引起了老百姓的不满及愤怒。公车的使用关乎“三公”经费的支出,与我们每个纳税人的利益息息相关,公车私用、滥用无疑增加了“三公”经费的支出,增加了国家财政上的负担,更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也怪不得会激起群众的愤怒。这种现象的频繁出现对于融洽干群关系是非常不利的。 很多官员觉得自己身居高位,位高权重,自己有权利将公车占为已用,认为公务用车就是为了方便自己的,不管是不是执行公务只要是自己用得到的地方就会用上,而且还有专门配备的“司机”,根本不用自己开车,想去哪里就去哪里。自己往副驾驶一坐,两只手一抱拳,显然一副“皇帝”的派头,殊不知,自己再身居高位,其手中的权利也是广大群众赋予的,不能因为自己是干部就能够做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群众是一切的根本,不能忘了“本”啊!党员干部本就是广大人民群众选拔出来为人民服务的,而不是来做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权利既然是群众赋予的,那么群众也有权利收回来。所以,无论你是多大的官员是没有权利公车私用的! 公车违规使用的现象不是一朝一夕了,如何整治这种违规使用公车的现象呢?笔者粗浅地认为:一是进行党内监督,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提高政治觉悟,牢记中央“八项规定”,狠抓“四风”问题,始终保持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对于公车私用、滥用的党员干部,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有力的震慑。同时,不断加大问责追究力度,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于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的严肃追究“两个责任”。通过越来越严的查处问责,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大党内监督检查频度和深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提醒、谈话,盯紧小节小错,有效阻断违规违纪进程。对于公车私用、滥用,制定明确的法规制度并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强调: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不断加大贯彻执行力度,对违规违纪,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坚决严肃查处,有效确保此项法规制度的落地生根,规范地管住“车轮”,让“三公”经费使用更加合理。二是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举报作用,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而且公车的滥用、私用,切实关于广大纳税人的利益,群众有权利对“三公”经费的支出进行监督。2012年人民网就报道过一个叫区少坤的低保老人,长达六年如一日地监督当地的公车私用俨然已成习惯,他会在街头见到公车私用随手拍下,拨打举报电话并将照片上传至微博,在如今这个“互联网+”,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时代,此种监督办法未尝不是一个好方法,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将民生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这种外部监督的力量也是不可忽视的。 在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下,二者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有力地绷紧了广大党员干部思想的“弦”,公车是没有任何人有权利进行私用的,公车就应该在执行公共事务上所用,希望各级各地官员能够牢记中央的“八项规定”,切勿公车“私用”!(作者:余海婷)地址: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小坝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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