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要步步为营 ——湖北恩施法官赵龙莅临民意网
来源:民意网 作者:民意网 发布时间:2017-05-04
摘要:法律论点 步步为营 维权要步步为营——湖北恩施法官赵龙莅临民意网2017年5月3日,一位来自湖北恩施市利川县法院的原审判员、办公室主任,现利川县司法局干部赵龙先生,在和笔者多次联系之后,专程驱车来到北京海淀区鹫峰国家森林公园,在笔者的临时办公处和笔
法律论点 步步为营 维权要步步为营——湖北恩施法官赵龙莅临民意网2017年5月3日,一位来自湖北恩施市利川县法院的原审判员、办公室主任,现利川县司法局干部赵龙先生,在和笔者多次联系之后,专程驱车来到北京海淀区鹫峰国家森林公园,在笔者的临时办公处和笔者当面交流。赵龙先生现年59岁,在担任法官期间,由于自己的刚正不阿和坚持原则,曾被陷害,在自己的努力之下,二审得到纠正。赵龙先生尽管和笔者是通过电话和微信结识的,但是我们一见如故,在一起就有关如何更好地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以及今后发展问题进行了广泛探讨,我们一致认为,维权不一定必须一步到位,对于取得的局部成果,要及时兑现执行到位,再根据情况和法律规定研究其他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过程中,一定要采取步步为营的方法,一步一个脚印,不要试图一下子把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循序渐进是必要的。赵龙先生对于事实和证据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赵龙先生认为:从法律意义上说,所谓事实――就是有证据证明的事实,叫事实。相反,没有证据证明的事实,不能被认定为事实。所谓证据――就是能够证明事实的事实,叫证据。相反,不能证明事实的,不能叫证据。还有,证据必须与要主张的事实有关联性。才是支撑事实和理由成立、正当的依据。与赵龙一起前来的还有家在湖北省武汉市的胡双莲女士。她和妹妹的安置补偿已经拖了八年还没有解决。对于任何一个信任和尊重我们的来访者,我们都会竭尽所能给予帮助和指导。希望赵龙先生能够发挥自己的所长,在维权的道路上帮助更多值得帮助的人。2017年5月4日星期四于北京鹫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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