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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该救济穷人?

来源:静法允公惟其允公,才能高瞻远瞩 作者:静法允公惟其允公,才 发布时间:2017-04-23
摘要:法静亦水 奥地利学派经济学 该不该救济穷人?看奥地利学派的大师们如何撕要正确认识米塞斯、罗斯巴德和哈耶克的社会政策观,赞赏哈耶克提出一整套社会政策设想。即便很多人不喜欢其社会政策观,这些人仍然可以在参照哈耶克社会政策观基础上提出更为建设性的设
法静亦水 奥地利学派经济学 该不该救济穷人?看奥地利学派的大师们如何撕要正确认识米塞斯、罗斯巴德和哈耶克的社会政策观,赞赏哈耶克提出一整套社会政策设想。即便很多人不喜欢其社会政策观,这些人仍然可以在参照哈耶克社会政策观基础上提出更为建设性的设想。奥地利学派总体上没有社会政策。所以现任朝圣山学社主席彼得·贝奇主编的《奥地利学派指南》一书中,没有写到社会保障或者社会政策。我们只能去选取几个人来对照分析他们有关社会政策的不同观点。值得对照分析是其以下三位奥地利学派代表人物:米塞斯,罗斯巴德,以及哈耶克。哈耶克属于20世纪最伟大的经济学家和思想家之一。米塞斯是哈耶克的老师,也就是“带路党”。米塞斯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认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其它各种各样的差异(能力,天赋,出身等等)是正常的,由此也必然带来人与人之间存在各种不平等。他甚至甘冒天下之大不韪,直言人的不平等是人类合作与发展的基础。他的这个观点也为罗斯巴德和哈耶克所接受。那么,既然人与人之间存在这么大的差异和不平等,是否需要从社会政策上做些事情呢?无论如何,不论我们是否会同意他们的社会政策观,先去了解一下看来应该是饶有兴味的。▲奥地利经济学大师米塞斯【学派虽相同,社会政策观则分殊】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当中在国家是否提供公共救济(即政府救济)和社会保障方面有比较大的分歧。米塞斯应该属于一种小政府主义者。罗斯巴德属于无政府资本主义者,而哈耶克是较低保障论者。哈耶克的较低保障论体现在他的如下观点:如果你饭都吃不饱、衣服穿不暖的时候,由政府提供救济让你吃饱饭、穿暖衣是可以接受的,但是条件是有工作创收能力者还得先通过付出自己的努力争取自食其力。同时,哈耶克认为,民主社会由于物质条件改善,稍微超出这种必需水平的公共救济是经常会发生的,是挡不住的。其原因是民主政体里存在“多数暴政”的可能性,政党竞争当中各党派不断增加竞选承诺,可能会不断走向福利国家,而且越走越远。哈耶克还同意法律规定社会成员均根据保险原则和个人责任原则来自组织社会保险,反对政府统一以垄断方式组织社会保险。这里哈耶克区分了“社会保险”和“国家保险”,反对“国家保险”。由此,哈耶克提出一种低保障方案,非常靠近真正古典自由主义的思想,而距离福利国家的那端则非常远。他提议在这样一个位置上打桩立定,以免整个国家朝着福利国家方向滑动,甚至走上“通往奴役之路”,即通往全权主义之路。哈耶克的社会政策观基本上就是这一套路。其积极意义一目了然。与哈耶克不同,米塞斯和罗斯巴德反对政府救济政策和任何法定社会保障政策,有些自绝于大众话语体系。▲自由经济学派大师哈耶克所以,笔者曾经写过一篇文章,指出哈耶克不是“空中飞人”,他的观点既有超越性,也接地气。市场派学者不能不提出自己独立的社会政策观,否则会自我孤立,自我封闭,反而怂恿了那些民粹主义政客大搞社会再分配。哈耶克被米塞斯和罗斯巴德批评,两者拒绝任何政府社会政策,指责哈耶克是干预主义者。对于罗斯巴德来说,与个人保障有关的事情均通过无政府自组织来解决就行。米塞斯的很多同僚和学生反对米塞斯,跟他割断关系或者保持疏远。他们对他不主张社会保障尤其愤怒。除了社会政策上的分歧之外,还有经济秩序观上的分歧也使得米塞斯和罗斯巴德把哈耶克不公正地视为“干预主义者”。米塞斯和罗斯巴德支持自由放任,哈耶克反对自由放任,认为市场竞争需要一个秩序,应“为竞争而计划”,就是要形成和维持一种竞争秩序,而竞争秩序的规则是需要发现的。哈耶克在为《米塞斯回忆录》写的序言中讲了米塞斯对社会政策的观点。按照哈耶克的描述,米塞斯是彬彬有礼,克己,有时候很暴躁,孤立于一般的经济学家。哈耶克提到,当米塞斯在维也纳掉头不支持推进社会政策思想的时候,他疏远了他的许多同僚和学生。哈耶克写道:“25年后我仍能感觉到当他掉头不顾支配着本世纪最初几年学术青年头脑的这种社保理想时,他这种似乎突然的决裂所导致同仁和学生的情绪和愤怒:当时,他的学生魏斯告诉我这一事件,表情带着明显的愤慨,显然是为了防止我作出类似的背叛‘社会’价值观的举止并对一种‘过时的’自由主义表现出太过分的同情”。▲罗斯巴德米塞斯认为自由企业和个人的自愿联合优于国家强制推行的方案,他说在劳动阶层近况的任何提高都得益于资本主义,而社会立法却常常带来始料不及的相反结果。罗斯巴德的无政府资本主义观反对社保,反对征税,把征收税赋视为一种盗窃行为。美国的阿特拉斯经济学基金会副主席汤姆·帕尔默也写道,福利国家是制度化的盗窃行为。但他不反对在公民同意基础上征税。奥地利学派有些共同的观点:一个是反对这种加总社会福利的做法或者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要求,反对“一国经济福利”这种说法,认为个人的福利没法加总。二是奥地利学派也总体上反对社会效率评价是公共政策好坏与否有意义也是相关的尺度。在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中,哈耶克比较平衡地从如何维护个人自由角度去评价西方国家的社会政策,并提出自己的方案。这恰恰是难能可贵的。哈耶克在《自由宪章》第3部分用了8个章节探讨西方福利国家的社会政策。但是米塞斯并不欣赏哈耶克的这种努力。米塞斯肯定了《自由宪章》当中哈耶克对自由文明创造力的总结和分析,但对于哈耶克在该书中对福利国家几个特征的论述,米塞斯也毫不留情地表达了他的失望。“事实上”,米塞斯写道,“福利国家仅仅是将市场经济一步一步地转变为唯社会论的手段”。他认为,哈耶克自己“对福利国家的政策和其他有关方面的分析”只能说明这些政策为何注定不能实现他们所设计的目标,并且导致进一步的干预行为,直至所有的经济自由都丧失殆尽,最终出现一个全面的计划体制,例如在一战时兴登堡计划试图要达立的那种唯社会论类型。▲典型的福利国家瑞士实际上米塞斯对哈耶克的批评是有失偏颇的。除了哈耶克揭示福利国家问题的功劳之外,他提出自己的社会政策方案是另一大功劳。哈耶克生活在已经非常福利国家化的西方国家环境中,难能可贵地提出一套接近古典自由主义的社会政策方案,努力使得个人基本权利能够在政治社会中得到很大可能程度的保护,使得整个社会的车轮回到这个立基之处,而不是继续不断朝着“通往奴役之路”(即全权主义体制)方向滚动。【有关救济的观点】在救济方面,有一个问题关系到市场派人士当中不同派别的原则分野:是否需要政府为各种救济提供兜底的作用?无论是米塞斯、罗斯巴德还是哈耶克,都不会反对发挥个人、家庭、亲友、慈善组织和其它社会组织在提供各种救济的作用。但是米塞斯和罗斯巴德会反对政府为各种救济发挥提供兜底的作用,哈耶克则愿意。对于哈耶克,政府提供的公共救济不是被救济者的权利,而是向其提供的一种救助。哈耶克所讲的政府对提供救济兜底,要求被救济者首先付出努力自救,接受社会的自组织(体现在对文明的尊重和对大社会中存在大量无强制力志愿性组织的支持),其实也自然会包括鼓励其他社会成员和社会组织对被救济者的接济。这种接济本身也构成被救济者的“收入”。▲雅典,需要救济的人们排队领取免费餐(德新社)从这种逻辑来看,哈耶克主张政府对提供最低必要的救济兜底,这并没有什么错误。在市场派当中有一种少数派观点认为,没有人或者机构需要发挥兜底的作用。他们会认为即使出现“路有冻死骨”,其他人也没有出手相救的义务和责任。虽然他们有权坚持这种社会达尔文主义,但是如果从斯密的“通情”(sympathy,往往被误译为“同情”)论来看,出手相救则符合一般的人性。从一个斯密意义上的无偏袒旁观者的视角看,支持提供最低的救济应该是社会上大多数人可以同意的选择。假设我们处于原初状态,在罗尔斯意义上的“无知之幕”或者布坎南意义上的“局部无知之幕”下投票确立一个社会的基本规则,也会得出同样的同意结论。这里,“无知之幕”涉及这样一种情况:每个人不知道其所处的社会类型,其素质、才能和运气,以及其在社会中的位置。“局部无知之幕”属于对“无知之幕”假设的拓展:每个人大概知道其所处社会的类型,知道会有一些人素质、才能和运气更好,存在哪些社会中的位置,但是不知道自己到底属于哪种人。【有关社会保险的观点】哈耶克同意最低必要程度的公共救济,但是反对现在把整个制度变成了每个人都参与高水平保障的再分配做法。具体怎么办?他说要推行保险原则,认为政府不要干预,让社会自己组织保险。他反对政府绝对垄断地去做社会保险,反对政府统一组织社会保险,也反对政府对社会保险长期出钱。他认为,政府若要出钱,只限于为最初建立社会保险的时候,在一小段时间内提供一些运作补贴。他认为,最重要的一点是要强调,要用其他不是由政府来统一搞社会保险的方法来推进社会保险,让民间自己搞,可以搞竞争性的社会保险。实际上他的设想跟智利的养老模式是可结合的。智利的养老模式是法定的,属于私人养老保险,你可以在八家私人养老基金公司当中选择其中一家建立私人养老保险账户,购买私人养老保险。它是法定的,但属于个人账户,不采取现收现付制,避免大量的再分配,由此体现“谁投资,谁收益”的责权利对等原则。哈耶克还指出,社会保险应该是保险,现在现收现付制社会保险往往不是保险,只是借“保险”之名,行大量再分配之实,因而需要反对。所以,哈耶克支持的社会保险,不是我们中国现在这种现收现付制、不讲个人责任、大讲再分配的“社会保险”。值得注意的是,哈耶克的社会保险观与上述智利模式以及英国十九世纪大量存在的互助保险和合作保险兼容。在移动互联时代,较低成本的互助保险、合作保险和商业保险会大举发展。无论是保险还是救济,基本上均可以通过社会自组织方式加以安排,并得到全覆盖。这将为实现以至少较低成本将保险和救济覆盖所有从业人员及其家庭提供了可能性。至于达到一定较高收入水平的从业人员,则不需要一定要求购买保险,因为其收入和财富就是一种保险。总之,要正确认识米塞斯、罗斯巴德和哈耶克的社会政策观,赞赏哈耶克提出一整套社会政策设想。即便很多人不喜欢其社会政策观,这些人仍然可以在参照哈耶克社会政策观基础上提出更为建设性的设想。更重要的是,要认识哈耶克在社会保障设想与其古典自由主义理念之间并非不自洽,他的主张最能在一个政治社会中既维护基本权利保护原则,又考虑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共和。哈耶克并不同意较高的公共救济,只是认为民主社会里挡不住多数通过一些方案使得受救济水平趋于高于最低必要救济水平。他强调每个人在接受公共救济之前先要付出努力争取自食其力。他很少说到慈善组织,但是他支持大社会中应有大量无强制力志愿性组织发挥各种各样的作用,自然包括慈善和互助。他强调社会成员自组织搞真正的社会保险,这种社会保险不同于国家统一的、以垄断方式提供保险,可以是各种竞争性的、自组织的另类保险,强调个人责任,其形式则必然多种多样,包括了私人、互助和合作保险。※本文为作者2016年11月20日在“2016年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年会”上讲话的修改补充。本文来自凤凰号,仅代表凤凰号自媒体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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