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对个人事项报告随意“整容”
来源:张春生 作者:张春生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4-20
摘要:时事评论 不能对个人事项报告随意“整容”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认真遵照执行。(新浪网 2017年4月20日)个人事项报告制
时事评论 不能对个人事项报告随意“整容”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认真遵照执行。(新浪网 2017年4月20日)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是一项反腐倡廉的预防性制度,也是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举措。能否如实报告个人事项,是建议领导干部是否对党忠诚、对国家忠诚、对人民忠诚、对事业忠诚的重要标志,是衡量领导干部是否清正廉明的重要标尺。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实行以来,自觉如实填写、坦白老实报告是干部队伍中的主流声音,但仍有部分领导干部随意“动刀”,给个人事项报告“整容”。有些领导干部,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认识不到位,思想上存在偏差,所以态度不端正,敷衍了事,导致填写不实、不新、不到位的“整容”现象发生。还有些领导干部,总怕个人事项报告如实填写后,家庭财产等一些问题说不清楚,给自己带来麻烦,因此犹犹豫豫瞻前顾后,导致填写有所保留的“整容”现象发生。更有些领导干部,本身财产见不得光,行事经不起推敲,因此对家事进行“光子嫩肤”,“治疗”家事的“面部瑕疵”,让家事看起来“光滑漂亮”。对家产注射“瘦脸针”,虚报瞒报,甚至想方设法将家产进行转移。因个人事项报告“整容”失败而被“毁容”的例子数不胜数。日前,湖南省郴州市8名干部就因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分别受到“双开”、行政撤职、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等处理。领导干部对个人事项报告进行“整容”,并不是一件小事,这是违反组织纪律要求的行为,是必须严加追究的政治失信失德行为,是对党不忠诚、不交心的大问题。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反对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人有胖瘦美丑,领导干部在描绘自己的自身形象时,不能随意“整容”。在个人事项填报上,必须将自己的“真容”原原本本填写,不“遮掩斑点”、不“瘦脸瘦身”,必须坦坦荡荡做人、实实在在做事、清清白白为官。 (文/高静) 新闻链接:http://news.sina.com.cn/o/2017-04-20/doc-ifyepnea42525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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