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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助学金岂是校长的“旅游经费”

来源:张春生 作者:张春生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4-19
摘要:时事评论 扶贫助学金岂是校长的“旅游经费” 每名贫困生每年1250元的助学金,江苏省灌云县陡沟中学的数百名贫困生却一分也没拿到。有的孩子因此辍学……这些钱去哪儿了?“我的孩子申报贫困生补助,却始终没有拿到补助,而且该校的其他符合申报补助的学生,同
时事评论 扶贫助学金岂是校长的“旅游经费” 每名贫困生每年1250元的助学金,江苏省灌云县陡沟中学的数百名贫困生却一分也没拿到。有的孩子因此辍学……这些钱去哪儿了?“我的孩子申报贫困生补助,却始终没有拿到补助,而且该校的其他符合申报补助的学生,同样没有拿到补助。”2015年初,江苏省灌云县纪委接到群众举报。(4月1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陡沟中学是灌云县一所普通农村中学,其中每年被列入帮扶救济的贫困学生200名左右,政府将对这些学生给予生活补助,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每天5元,每年按250天计)。如此一来,陡沟中学每学年将申领到15万元左右的贫困生助学金,然而贫困生却没有拿到一分钱补助金。该中学相关年度的财务报表中,也没有这15万元的丝毫痕迹,那么这些钱去哪里了呢?原来该中学校长通过学校后勤会计将所有贫困生助学金的银行卡统一保管,然后再安排人统一签名打卡,钱不到学生手中并对外谎称补助金没下来。因为每年教育财务审计都是熟人对熟人,风险不是太大,所以陡沟中学校长于宝军就这样利用职务之便瞒天过海地将47万助学金变成了自己的“旅游经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克扣教育经费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克扣的经费,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家庭贫困的孩子上学机会来之不易,作为一校之长的于宝军不可能不知道《教育法》的相关规定,然而他仍然铤而走险甚至泯灭良心地将贫困学生的助学金用于公款旅游、吃喝,挥霍一空,从而造成部分贫困生因此辍学。更重要的是让一所学校原本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环境遭到毁灭性的破坏。于宝军等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然而此次案例也暴露了机关系统中仍然存在的“财务漏洞”,如财务审计往往只是“走形式”,甚至做假账等等违规现象几乎成了“潜规则”。笔者认为,于宝军事件无疑给各个财务系统敲响了警钟,唯有“锱铢必较”方能长治久安。
责任编辑:张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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