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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法条

来源:交通事故赔偿 作者:交通事故赔偿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4-18
摘要:交通事故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法条: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第五十二条 上
交通事故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法条: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第五十二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交通事故律师  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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