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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娶二奶引发离婚诉讼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13917227080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13917227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4-17
摘要:丈夫迷电脑网络,在网上娶了“二奶”,备受冷落的妻子忍无可忍,一纸诉状将丈夫推上法庭要求离婚。最后,在法院的调解下,丈夫迷途知返,向妻子承认错误,二人才得以重归于好。 被告张军与原告王芳是山东省宁津县城关镇人,二人于1997年结婚,婚后生有一子,
丈夫迷电脑网络,在网上娶了“二奶”,备受冷落的妻子忍无可忍,一纸诉状将丈夫推上法庭要求离婚。最后,在法院的调解下,丈夫迷途知返,向妻子承认错误,二人才得以重归于好。   被告张军与原告王芳是山东省宁津县城关镇人,二人于1997年结婚,婚后生有一子,夫妻感情一直很好,日子过得也较宽裕。自2003年2月起,这个令人羡慕的小家庭的平静生活被打破了,张军在朋友的影响下迷恋上了网络,频繁地出入网吧。后来,张军干脆自己买了电脑,一有空闲就在家中上网。有了网上的“虚拟世界”的寄托,张军不但不肯做家务,就连与妻儿的交流也越来越少。王芳对此非常不满,多次劝说,张军表面上有所收敛,可没过多久,便又恢复原样。这次,张军半夜偷偷上网被王芳看到,并发现他居然在聊天室还有一个“老婆”,并且二人无话不谈,关系很是亲密。王芳又气又恼,而张军对此的解释是图刺激,只是玩玩而已。二人为此大吵大闹。第二天,王芳就回了娘家。王芳觉得张军对自己冷落,就是由他在网上娶“二奶”引起,已伤害了她的感情,遂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军在网上娶“二奶”虽然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结婚,但却明显违背伦理道德和夫妻之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对王芳的感情伤害是巨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规定,张军网上娶“二奶”的行为已影响了夫妻感情,应当属于“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王芳坚持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法院应准予离婚。鉴于张军与王芳婚后感情很好,又有年幼的儿子,法院对双方进行了调解。调解中,张军承认了自己的错误,痛哭流涕地请求王芳原谅,并发誓以后不再沉迷网络。王芳顾念夫妻感情,答应给张军一次改过的机会。夫妻二人终于重归于好。
责任编辑:上海离婚律师13917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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