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体制改革为反腐保驾护航
来源:张春生 作者:张春生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4-11
摘要:时事评论 许谨谦:监察体制改革为反腐保驾护航日前,本市海淀、石景山、门头沟、昌平四区分别召开区监察委员会成立大会,标志着本市首批四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4月8日 《北京日报》)根据中央确定的《关于在北京市、山西
时事评论 许谨谦:监察体制改革为反腐保驾护航日前,本市海淀、石景山、门头沟、昌平四区分别召开区监察委员会成立大会,标志着本市首批四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4月8日 《北京日报》)根据中央确定的《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和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精神,今年1月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相继成立了监察委员会。而这三省市监察委员会的正式成立,也标志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随着试点经验的总结和《宪法》及相关法律的修订,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会全面铺开。这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推进的重大举措,是中国特色反腐败体制改革的重大创新,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有着重大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监察体制改革是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党内监督与人民监督有机结合的现实需要。十八大以来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集中有效的反腐力量,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我们在看到反腐取得巨大成效的同时,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这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更是一场必须取胜的较量,不敢腐只是反腐第一步,要实现不能腐、不想腐尚需长远的战略谋划、严密的制度体系和完备的法治保障。小智治事,大智治制。无数实践证明,惩治是最好的预防,制度是最大的保障。只有集中全党力量,形成高压态势,通过严厉惩治,才能形成巨大的震慑效果,有效预防腐败;也只有加快建立健全制度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重建政治生态,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但是,现在的行政监察体制实现不了全覆盖,这个问题已经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过去我们更多的是通过治标在反腐,现在则要标本兼治,而治本之策最重要的抓手便是国家监察体制的构建。今后随着国家监察委员会的组建,意味着现行纪检监察合署办公体制运行必将进行调整和优化。当下,纪检监察机关的内设业务机构为若干个纪检监察室,这样的机构设置决定了它的主要职责,只能是党内的监督执纪问责,对国家机器和公务员的监察难以摆上议事日程。监察委员会组建后,首先改变了监察的规格,即由行政监察上升为国家监察,国家监察所特有的违法调查权和犯罪侦查权是党内监督执纪问责所不能涵盖的。监察委员会组建后的合署办公格局,将呈现出党纪检查、廉政调查和反腐侦查相互独立、相互衔接和相互配合的崭新局面。 可以说,改革监察体制,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既是时代的要求,也是吸收古今中外有益经验基础上与时俱进的表现,体现了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势必能够对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反腐机制“保驾护航”。(文/许谨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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