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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企业:外聘律师 VS. 内部法务(转)

来源:龙泽平律师的博客 作者:龙泽平律师的博客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4-08
摘要:法律顾问 公司法务 法律顾问 目前,很多中小企业还在“成立法务部门”和“聘请法律顾问”之间徘徊。显然,他们需要作出一个清晰的抉择,而且抉择越快对企业越有利。 一般观点认为,公司法务人员与外部律师是两种职业定位,二者的工作立足点不同。公司法务人员
法律顾问 公司法务 法律顾问 目前,很多中小企业还在“成立法务部门”和“聘请法律顾问”之间徘徊。显然,他们需要作出一个清晰的抉择,而且抉择越快对企业越有利。 一般观点认为,公司法务人员与外部律师是两种职业定位,二者的工作立足点不同。公司法务人员属于职业经理人,应站在企业战略和体制层面思考问题,对公司法律事务予以全盘管理和决断,并且应当参与企业最高层的重大决策,对法律风险应以事前预防为主;外部律师则是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自由职业者,没有企业管理权限,更多情况下充当“顾问团”、“救火队”的角色,对法律风险以事后救济为主。 “相比之下,我认为外部律师在中小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方面有独到的长处。”武扬表示,现今我国法律服务市场已经走向专业化分工,资深律师大都在某些专业领域实践经验丰富、信息渠道众多、业务交流频繁、人脉资源强大。在利益激烈对抗或遇到重大疑难问题时,外部律师更能显示出灵活性和主动性,因此在法律风险防范专业水平和效果上,资深外部律师未必有明显欠缺。 “中小企业成立专职法务部门的情况很少见,一是因为中小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老板往往认为不需要专职法务部门,二是成立专职法务部门的成本太高。”成本永远是中小企业考虑的重点之一。只有专职法务部门能够帮助企业降低整体成本或产生收益时,中小企业才会考虑设立,例如涉及知识产权和合同较多的中小企业。 由于外部律师对本企业了解不够,在法律风险防范方面有所欠缺的现象确实存在,但并不严重。恰恰由于外部律师为多家企业服务,外部律师有广阔的视野和足够的经验,可以借鉴别的企业的优良制度和做法,在法律风险防范方面对本企业更有建设性。 出于成本和收益两方面的考虑,聘请外部律师更应成为中小企业的第一选择。中小型企业可以没有专门的法务部门,但不能没有外聘律师。企业聘请外部律师只需要支付其相当于公司法务人员的工薪待遇,不需要投入办公设备和场所等成本。正确定位法务部管理 资深法务工作者、曾先后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的段明律师也是一位长期关注中小企业法务问题的专家。在他看来,公司法务人员的招聘与管理困难也是企业法务问题的核心所在。 “对于已经设立法务部门的企业来说,法务人员的管理是一件比较头痛的事情。”段明律师表示,企业法务人员相对来说比较机动,工作方式和时间上也比较灵活。长此以往,公司法务人员管理就可能出现问题,比如人员流动大,工作内容难以控制等。 即使在法务部门管理顺畅的企业,其法务部的运营也往往存在很多问题,比如人员结构不合理、法务人员经验不够丰富、归属感不强等。在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公司法务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一般的销售合同的签署与修改到重大事项决策的做出,都离不开公司法务。然而法务人员在企业的前景却往往不如其他职业经理人,晋升机会也相对比较少。究其根本,很多企业管理者还是将法务人员定位成了“律师”。 “律师是什么?顾名思义,就是当有法律诉讼出现,或者在有可能会发生法律风险的时候才能发挥其作用。当老板这种思想根深蒂固的时候,公司法务人员晋升的机会就微乎其微了。”段明律师表示。 他还建议说,除法务人员的选择以外,中小企业的法律事务还应立足于防范风险,应讲究经营过程中合同的精细化,研究纠纷产生后解决方式的程序化。 例如,北京一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一个典型的中小企业,因企业发展的需要,2009年准备购买位于北京昌平区的一个办公楼和库房,并拟出价600万元收购。但律师经过调查与资料审核发现,该地是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不同的市场价值,遂建议修改报价,并最终以280万元成交,不仅为企业节省了300多万元的成本,还防范和化解了收购资产的风险。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从法律风险的基本因素产生到法律风险后果显现之间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将法律风险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应该成为法律事务管理的主要目的,这对中小企业来说,也是投入产出比最高的。将法律事务管理和企业日常管理融为一体,应是未来中小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和解决其他法律事务问题的发展趋势。
责任编辑:龙泽平律师的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