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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山:《封神演义》里的英雄先烈

来源:新丰客终点又回到起点,一次次才 作者:新丰客终点又回到起点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25
摘要:在路上 新鲜出炉的《民法总则》第185条中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来,民法的地位毕竟不如宪法,谈谈修改建议不至于构成妄议、非议,但这条指向的毕竟是英雄烈士,而英雄烈士的后人们还占
在路上 新鲜出炉的《民法总则》第185条中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来,民法的地位毕竟不如宪法,谈谈修改建议不至于构成妄议、非议,但这条指向的毕竟是英雄烈士,而英雄烈士的后人们还占据着要位和话语权,这一条的任性加入就是例证,所以,还是说说《封神演义》里的英雄先烈安全一些,师德一票否决制可不是闹着玩的。 在某种意义上,《封神演义》就是一部专讲英雄先烈的小说。三百六十五位神祇,就是三百六十五名英雄先烈,一些人为了周王朝的革命事业,另一些人为了商王朝的维稳大业,还有一些人没为了什么,各自献出了生命。显然,鸿钧老祖这样的大神其价值观和今天我们这些凡夫俗子不同,不论站到哪个队伍当中,有名有姓死掉的,最后都封了神。当然,我们也可以义正词严地指出,鸿钧老祖是个调和派,没有阶级立场。按照《封神演义》的英雄先烈认定方式,肯定是不利于周王朝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和维护的。 封神的方式,只管有名无名,不管死因,神职的高低,则要考虑各种因素。伯邑考被做成肉饼,死在了餐桌上而不是战场上,最后还是被封了中天北极紫微大帝,原因很简单,就是他的长子身份,根正苗红。看到他,不由我想起另一位死在餐桌上的接班人,那位也是被认定的英雄烈士,也是死在了异国他乡,也是一枪未发就倒下了。 自杀的马氏也可以被封神,有点意思。马氏有什么英雄事迹么?如果对姜子牙实施家暴也算的话,那肯定是有的。马氏被封为扫帚星,千百年来常被人挂在嘴上,作为前夫的姜尚做的确实有点不地道。明明是两人的三观差别太大,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分则两利,盖棺论定时怎么也得是个三七或者四六开,却偏偏给了个这样的名分。要是马氏没有那么小心眼,不悬梁,命运肯定会大大不同,毕竟历史都是由活人写成的。 姜尚封神不讲究什么看齐意识,只要有名姓的死了,都有一个位置,比严进宽出的当代大学生还要放心。闻仲闻太师,明明是敌对势力的中坚人物,但封神时还是放在了第三方阵,只排在柏鉴、黄天化和五岳正神之后。不但顺序靠前,而且态度不凡,“也不跪”。给他如此殊荣的原因,姜尚已经说的很明白:“辅相两朝,竭忠补衮,虽劫运之使然,其贞烈之可悯”。也就是说,在有道之人看来,总有一些价值是普适的、永恒的,不受兴亡更替的影响。 整部封神中,明确目标是要为殷纣而死的神仙、道友,恐怕只有申公豹一人了,其余各位,不过是被欺骗和裹挟着跳入历史的洪流之中,成为陪葬品,好或坏的简单价值判断,在他们身上其实很难成立。例如被小哪吒整死的石矶娘娘,连队都没来得及站就呜呼了,完全是躺枪变成烈士的(她没有什么英雄事迹,只能往烈士堆里凑),如果周朝要立法保护她,也是很难找到理由的。 不止如此,一心要为周朝的革命事业献身的人,也是极少数,土行孙就是这类投机者的代表,非得把你死我活的敌对关系变成庸俗的同志加夫妻关系。无论神仙还是人,总有缺点和不足,如果我们作一个全面评价,是否就构成了185条所说的“损害公共利益”?尤其是类似土行孙这种角色,要是我们关心一下他的私生活,还原一下他的好色本质,又会触动多少众怒、换来多少“周奸”的帽子?细思恐极。 看来,“英雄先烈”有时候是要打上大大的问号的,起码是在封神演义中。 这篇,应该是安全的吧。
责任编辑:新丰客终点又回到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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