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则旧闻,说的是一名学生刮蹭宝马车后留下道歉信,继而收获社会点赞的故事。 具体情节是这样的: 元宵节前夕,河南新密一学生,打工骑自行车回家时,不慎撞上一辆停在路边的宝马车,导致倒车镜损坏,车身多处划伤。 于是,小伙子写了一封道歉信,包着寒假打工挣来的300多元钱,自称“打工所得,知道不够,但已倾囊而出”,粘在宝马车门把手内侧。 第二天,车主发现致歉信和钱后,为学生的诚实和勇于担责所感动,产生了资助学生的念头,并向警方求助,全城寻人,引起社会各界感动,纷纷为学生和车主点赞。 刮蹭了别人的车辆,车主又不在现场,如果是个有经验的“老司机”,肇事者估计早就“溜之大吉”了。 所以,看到道歉信和钱,车主感动也算情理之中的事情。 毕竟,现实生活里,有经验的“老司机”常有,留下致歉信的“新手”却少见。 但是,倘若留意新闻的细节,小伙子的行为并不值得大书特书。 原因很简单,小伙子既然肇了事,且造成了损害,无论故意与否,依照情理法律,都应当赔偿对方。 如果小伙子真勇于担责,就应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而不是只留下一封道歉信,否则就有“肇事逃逸”之嫌。 何况,“打工所得,知道不够,但已倾囊而出”的表述,还多少带点“我错了,该赔钱,可我就这么多钱”的味道。 也许,小伙子家境不好,确实可能赔不起对方。 但这并不是逃避责任的理由。 一个真心诚意、敢于担当的人,是不该也不会为自己的责任寻找任何理由的。 尽管很多时候,这理由的确客观存在。 而社会也不应为一个有逃避责任嫌疑的行为点赞。 否则,很可能会带来一种误导,好像一个人在别人不知的情况下做了错事,只用留下几句道歉的话就行了。 若果真如此,那对一个人的道德和法律义务要求是不是有些低了的呢? 上篇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