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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合格法院新闻宣传工作者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袁江华 梅勇华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1-23
摘要:做合格法院新闻宣传工作者
  法院新闻宣传工作者必须以合格为己任,以勤苦为路径,以实绩为追求,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干警本色。

  11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亲切会见全国优秀新闻宣传工作者时强调:“做好党的新闻舆论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是治国理政、定国安邦的大事”,并对新闻记者提出,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新闻志向和工作取向,做政治坚定、引领时代、业务精湛和作风优良的新闻工作者。

  具体到法院,司法宣传传播法律知识,讲述法官故事,提升法院形象,对于实现、展示和引领社会公平正义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法院新闻宣传工作者必须以合格为己任,以勤苦为路径,以实绩为追求,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干警本色。

  一要锻造好德与才“两个支点”。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兼顾政法工作和新闻工作的双重性质,这决定了合格的法院新闻宣传工作者必须始终将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只有思想不迷茫、方向不偏差、根本不丢失,才能汇聚起从事新闻宣传工作的源动力,激发潜力、动力,激励苦干实干,交出一份各界满意的“成绩单”。而优异成绩则会让新闻工作者更加坚守信仰信念,坚定初心信心,形成良性循环。故而,一名合格的法院新闻宣传工作者必须德才兼备,首先必须具备过硬的政治素养,这是根本保障;其次是虔诚的法治信仰,这是特色使然;再次是精湛的业务素质,包括善思、能写、会说,全面夯实脚力、眼力、脑力和笔力,这是基本保障。

  二要把握好正与负“两个维度”。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内涵丰富,但从维度上则分为正面宣传报道和负面舆情引导。前者靠融入经常的久久为功,而后者则是关键时刻的担当作为,二者不可偏废。事实上,负面舆情如果应对不当,极可能造成“破窗效应”,导致司法公信的硬伤。因此,在做好正面宣传报道的同时,法院新闻宣传工作者当绷紧舆情应对这根弦。要有红线意识。对于任何与党的观点和主张相悖的言行都必须泾渭分明划限、挺直腰杆斗争、旗帜鲜明驳斥,在大是大非面前必须始终没有退缩的余地,没有商量的空间,没有暧昧的遐想。要有忧患意识。救火不如防火。对任何可能导致负面舆情的案件或者事件,要提前谋划,做好预案,做到万无一失。要有团结意识。要与领导、同事以及上级机关沟通协调,健全联动机制,形成舆情应对的强大网络。

  三要统筹好内与外“两种资源”。一篇优秀宣传作品的诞生,往往需要要素的提炼、艺术的加工和媒介的传播,依赖作者的韧劲、拼劲和巧劲,考验定力、智力和能力。可以说,对任何新闻工作者而言,闭关造车就成为无源之水,孤芳自赏则会徒劳无功。《荀子·劝学篇》载:“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一方面,要用足法院资源。要走进干警中间,来到案件现场,深入群众身边,在基层一线的环境中发现原材料、好素材,同时也要借此机会多读“无字之书”,开阔眼界,增长见识,历练本领。另一方面,要用好媒体资源。把握媒体传播规律,构建法院与报纸、电视广播等在内的各类媒体的良性互动关系,并与时俱进地利用好自媒体,形成既顶天立地又铺天盖地的大舆论格局。

责任编辑:袁江华 梅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