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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贾艾诉被告谢栋梁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1-19
摘要: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灞民初字第01904号 原告贾艾 被告谢栋梁 本院在审理原告贾艾与被告谢栋梁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中,本院通知原告贾艾于2015年9月21日9时到庭,原告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庭,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依照《中华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灞民初字第01904号

原告贾艾

告谢栋梁

本院在审理原告贾艾与被告谢栋梁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中,本院通知原告贾艾于2015年9月21日9时到庭,原告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庭,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本案诉讼费10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自行负担。

代理审判员 张 琦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