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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黄某某为与被告张某某离婚纠纷一审判决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1-18
摘要: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4)石民一初字第453号 原告黄某某,男。 委托代理人成斌生,男,衡阳市衡州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张某某,女。 原告黄某某为与被告张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于2014年11月26日向本院起诉,本院受理后,依
    

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4)石民一初字第453号

原告某某,男。

委托代理人成斌生,男,衡阳市衡州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某某,女。

原告黄某某为与被告张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于2014年11月26日向本院起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龙捷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唐誉、人民陪审员参加的合议庭于2015年1月1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书记员王志担任记录。原告黄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成斌生,被告张某某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黄某某诉称:原、被告于1996年11月结婚,双方系组合家庭。被告自2009年至今一直居住在其女儿家中,从未回家。五年来,原、被告长期分居。原告80多岁母亲,在2009年摔断左脚,重病卧床,被告也未回家照顾,过年过节也没有回家看一下。因这些原因,原、被告感情一直不好,故原告提出离婚,请求法院判决原、被告离婚。

原告为支持其诉讼请求,提供了以下证据:

1、结婚证,证明原、被告系夫妻关系;

2、租房合同,证明原告现在租房居住。

上列证据经庭审质证,被告张某某该两份证据没有异议。本院认为,该两份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与本案具有关联性,且被告没有异议,本院予采信。

被告张某某书面辩称:被告与原告经同学介绍于1996年11月结婚,双方系组合家庭。结婚时双方小孩都在读书,家中由被告打理,生活正常。公公住院期间都是被告在照顾。婆婆生病,被告没有照顾的原因有二:一是当时被告父亲患有老年痴呆,多次病危需照顾。二是被告外孙女是2009年2月出生需照顾。被告虽没有照顾婆婆,但原告兄弟请了保姆。被告父亲病危住院,原告只看一次,从未照顾被告父亲,将心比心,被告心里不痛快。从2011年开始,原告说儿子大了需找女朋友,房子又太小,并要求被告到女儿家带外孙,被告同意原告要求,自此原告开始受骗。后原告又要卖房,被告不同意,原告便瞒着被告同单位同事谈好价,因办不成手续,才告诉原告。经多次协商,在保证被告老有所依,被告才在卖房公证签字。卖房的钱买了一套新房,首付16万元,月供3000元,但新房在何处,原告不说实话。此外,被告公婆去世后还有一套小房在石鼓区马王巷7号。综上,被告不同意离婚。

被告张某某没有提供证据。

根据采信的证据,本院经审理查明:1996年上半年,原、被告经同学介绍相识恋爱,同年11月15日在衡阳市原城南区人民政府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后感情较好,但未生育小孩。2009年原告母亲摔伤住院,被告因其他原因未予照顾,引起原告不满。2011年10月开始,被告因帮女儿带小孩一直居住在女儿家,原、被告双方聚少离多,双方开始出现矛盾。原告在婚前购买了一套位于雁峰新村44号房改房的70%的产权,婚后买断30%的产权,后又将该房出卖,所得款项给了100000元给原告儿子购买新房,给了10000元给被告,偿还了部分债务。原、被告再无共同债权债务及其他共同财产。被告公婆生前承租的石鼓区马王巷462栋206直管公房在去世后由原告继续承租。

本院认为,原、被告系自由恋爱结婚,作为再婚夫妻婚后又共同生活了近20年之久,婚姻感情基础牢固。近年来,夫妻之间因家庭琐事导致感情不和睦,主要原因是彼此双方聚少离多缺乏情感交流所致,但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今后,只要原、被告双方加强夫妻感情交流,遇事相互沟通,彼此间以一颗诚心善待对方,相互包容,夫妻关系仍有和好的可能,故原告请求离婚的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不准予原告黄某某与被告张某某离婚。

本案受理费300元,由原告黄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龙 捷

审 判 员  唐 誉

人民陪审员  周冬云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书 记 员  王 志

附本判决适用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