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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孟书记讲话提到的问题想到的员额制_fazhi1234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高空与阔海的交流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1-19
摘要:如果员额制并不是一个高大上的改革,笔者建议也自然算不上“好了个人损害国家”。实际的员额制才产生这方面的问题。比如,当它不能精确识别优秀法官时,被淘汰的优秀法官不仅仅是损害了其个人利益,也同时损害了健

如果员额制并不是一个高大上的改革,笔者建议也自然算不上“好了个人损害国家”。实际的员额制才产生这方面的问题。比如,当它不能精确识别优秀法官时,被淘汰的优秀法官不仅仅是损害了其个人利益,也同时损害了健康向上的司法事业。

还有一个问题,如果待遇不分化,所有法官均涨50%,会多花财政上的钱,待遇不分化合理吗?我只想说,如果待遇分化,却又没有分化的科学基础,才是真正的不合理。

哪怕员额法官涨不了50%的工资,员额内外一起涨30%甚至再低一些。相对单独给员额法官涨工资,财政也不多花钱。然则,内外相安无事,各得其所,人心舒畅,自然干劲十足,有何不好?

而且,没有差别待遇,自然不会有不想办案只想入额的法官,入额者将只剩下纯粹热爱审判事业,差不多能以审判工作为终生斯守的人。这干脆相当于没有捣乱,没有凑热闹的,只剩下“干活的”,司法事业能不长足发展才怪呢?!

所以,从孟书记提到的问题,我看到的不是个别班子成员素质,而是员额制具体制度的基本问题。我们精细化员额制的具体改革内容,让它细致周到人性化,符合客观实际,可以根本不产生“入额不办案”的问题,尽管这样素质的班子成员照样存在。

笔者建议的内容不过是:员额制应当“让愿意办案的法官入额,不愿意办案的不入额”,以此圈定员额法官。不必要瓦解现有法官群体——除了员额法官还是现在的法官。员额内外的唯一差别只是审判事权,根本取消身份和待遇上的内外分化。非入额法官应保障其不但在过渡期而且至退休前的整个期间不在身份和待遇上与员额法官分化。院庭长入额,即作为纯粹的员额法官一线办案;不入额就继续做院庭长。院庭长属司法行政岗位,可以由不愿意入额的法官转任,不能办案。

如此,必能让,而且仅仅让热爱审判事业的优秀司法人雀跃入额。办案真正优秀的人员会“自动弹出”。大略这才能实现员额制当下遴选所想要的结果。这才是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和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牢固基石。

所以,孟书记提到的“入额但不办案的班子成员”,不单是个别班子成员的素质问题,也是员额制的具体制度问题。有则禁之,自然比有而不禁要进步。但是,更大的进步是在制度上根本消灭这样的现象或问题——也就不需要去禁止——无论班子成员的觉悟或素质是否仍是如此。笔者主张的改革建议正如上所述。



新浪新闻:《中央政法工作会:不办案而入额的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退出员额》,网址:

首都政法综治网:《密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网址:

参见网易新闻《最高院司改办主任谈员额制改革:优秀人才向审判一线流动明显》,网址:

责任编辑:高空与阔海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