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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志如:法律制度演进与(当作为人类的希望时的)旅游————读《中世纪的旅行》_jiangzhiru2005(2)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蒋志如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2-05
摘要:第四类人,宗教人士。在人类历史上,宗教一直占据非常重要的位置,而且即使在今天现有的科学技术的影响下人们对它信仰已经逐渐式微的时候,它仍然占据着一定的地位。美国就是一个非常典型国家,它是世界上科技最先

第四类人,宗教人士。在人类历史上,宗教一直占据非常重要的位置,而且即使在今天现有的科学技术的影响下人们对它信仰已经逐渐式微的时候,它仍然占据着一定的地位。美国就是一个非常典型国家,它是世界上科技最先进的国家,也是宗教氛围非常浓厚的国家,他们常常将上帝、耶稣等人放在自己发表演讲的公众场合,以展现自己的宗教情结。而在中世纪,则是一个人生活的绝大部分,而不仅仅是“饭不够,茶来凑”[4]。

作为普通人,则以此为信仰,以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而对于宗教人士则不仅仅要满足自己的信仰,还要传播信仰,为他人提高生活质量!他们就有为了荣耀上帝而愿意出门在外。这时的动机与冲动无疑是无与伦比的,特别是在信仰占据我们生活绝大部分的时候,就像当下经济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所占据的地位。他们为了传教而背井离乡,没有自己的利益,不怕政治的阻碍,不断前进!他们持续性的将这场传教进行到底,他们属于旅游人群中最具有坚定的人,而且在当时也是最有知识的人,也最能够将当地的风土与人情、政治制度传播到世界各个角落的人,人类的交往作出很大贡献。

在中世纪的旅行中,上述四类人为静止的社会注入了活力,注入了新的血液,推动了社会前进,因为在旅行中的各种困难得到解决时客观上推动当时的生产力发展。而在这四类人中,宗教起着更为重要的重用,因为不仅仅宗教在当时就是科学,还在于宗教从事的旅行属于一种持续性的或者说制度性的行为,虽然缓慢却滴水石穿,而且在客观上虽然也最终瓦解宗教自己本身也在所不惜!

三、古代中国语境思考

对于中国而言,旅游更是最近10-20年才兴起之事。中国人一直习惯于“父母在不远游”,安土重迁,想“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也是一个静止社会,除了战争的祸害,几乎没有多少变化,所以才有“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不改鬓毛催。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的感慨。

即使这样,中国人也有在外、甚至,常年在外的人,如果韦尔东对旅游的定义,则是旅游者!相对于欧洲中世纪的旅行者而言,中国的种类与规模要小,而且更属于一种间歇性行为,而非一种长期性行为!具体而言:对于普通人,他们出门在外,与西欧人的情况可能没有多少区别;不过,在当时推动社会发展的不是他们,而是当时知识分子与社会精英!

对于第二类人,商人。正如前面叙述的,商人很有动力在各地旅行,从而突破地理界限;但是,在中国自古以来,治理者就采取一种策略,即重农抑商,有时候不仅仅是“抑”,还是“贱”商!最为可笑的明太祖朱元璋,他为了让抑制富人,稳定社会秩序,采取了让全国百姓都穷的方式实现,而非在承认差别的区别上,让穷者富!因此,在中国中世纪,商业几乎就没有发挥多少推动社会前进的作用,而仅仅是满足权力者对新鲜事物的好奇心而已。

对于第三类人,行政人员与军人。想想中国的领土,在春秋战国时期,中国人活动的范围就大致包括山东、山西、河北、河南与陕西,总面积达到80多万平方公里的范围,在今天也算大国,而非效果;在当时世界上则可谓巨型国家,到汉武帝时期,中国现有的领土已经全部发现,虽然有些领土还没有进入中央政府的直接管辖。而中国的皇帝,前面已经提及几乎就蜗居在皇宫,从来不会对全国进行巡游(秦始皇除外),而治理地方的官员在秦汉体制后则是中央政府任命与派遣。他们成为当时最为庞大的旅行者。对于军人而言,他们也是旅行者,而且由于在中国的历史上战争起着太重要地位——有人还总结出“枪杆子里出政权”的经验——人数众多,只要看看在春秋时期的“长平之战”,白起坑杀赵军40万人,就可以估量当时军人在外的人数。

然而,由于战争的不确定性,以及中国王朝的频繁更替,而且在每一个王朝期间,皇帝越来越“差”,越来越“昏庸”,帝国的领土总是不断变化。从到达最高值,到瓦解,再到重新统一,而方法只有一样,战争!因此,此类人很少从事一种一贯性的、长期性的旅行。而且,无论是帝国的行政官员,还是军人,他们常常遵守战争规则,而非他规则[5]。他们更少将军人、为官经历中的奇闻异事在整个帝国传播,而且在中国“天朝上帝”的理念中,他们几乎不反思体制、风俗问题,只只知道帝国之外属于野蛮之邦,属于应该受到教化之地。也因此,中国人的视野就永远定格在汉武帝时期,虽然在唐朝虽然在中亚地区有些进展,但对于中国人来说是没有区别的!

简单地说,对于行政人员与军人的旅行对于推动中国既有的制度与视野框架没有起到多大作用!他们的意义在于重复秦汉体制和维护自己的私人利益而已[6]。

对于第四类人,宗教人士。在佛教传入中国之前,就没有一种专门的宗教或者说统一的宗教,每家人都信奉自己的祖先,除此之外,“忠君”可谓最大之事;在我看来,这可能是当时重要的宗教,佛教也得对它“低三下四”,俯首称臣!而如果这种假设可以成立的话,则可以说,我们的宗教主要在凝聚到一点,围绕这个点翩翩起舞,绝不会有人愿意或者能够将这种思维方式带到边缘地带,因为它需要经济条件支持,需要军队支持,还属于一种政治体制,而欧洲基督教的传播在于将基督精神带到世界各地,而不是将实际的统治带到其他地方,容易多了!如果说,在欧洲意义上的宗教,我们的确没有这方面人士,也就没有人会因为传播宗教而牺牲,虽然在佛教传入中国时也面临各种窘境;我们仅仅是吸取,而非传播,甚至没有意愿传播!

因此,中国几乎没有或者说很少关于宗教的宗教人士旅行,特别是这些宗教人士能够到境外去旅行;虽然我们也有唐朝的唐三藏的传佛,但不是传,而是求,而且在唐朝之后就连“求”的事迹再也没有出现过。

总而言之,在中国古代,只有一类人能够长期坚持旅行,即商人;但由于中国统治者总是采取敌视态度,从而让这个唯一的、可能突破现有机制与框架的星火也被掐掉。整个社会必然处于“绝对”的静止状态,一潭死水,毫无生气,如果与西方社会相比较而言则肯定成立。也因此,在中国郡县体制能够容纳到达极限之后就只能萎缩,无法突破现有体制,最多能够接近而已。也因此,中国最好的、最值得回忆的王朝就只有唐朝!当然,在这里,我们还需要记住一点,我们的祖先或许志不在此——我们不能在此苛求祖先,我也不想在这个意义上叙述本话题!我更想在今天意义上来审视旅行的话题!

四、旅游与(法律)制度演进

责任编辑:蒋志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