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律师名博

旗下栏目: 律师名博

蒋志如:法律制度演进与(当作为人类的希望时的)旅游————读《中世纪的旅行》_jiangzhiru2005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蒋志如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2-05
摘要:蒋志如:法律制度演进与(当作为人类的希望时的)旅游——读《中世纪的旅行》 一、导言 在今天,旅游已经成为一种产业,而且为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有很大贡献;旅游也由少数人从事的行为转变为普通人的行为,而且还是一种经常性的行为。能够达到如此景象的

蒋志如:法律制度演进与(当作为人类的希望时的)旅游——读《中世纪的旅行》




一、导言

在今天,旅游已经成为一种产业,而且为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有很大贡献;旅游也由少数人从事的行为转变为普通人的行为,而且还是一种经常性的行为。能够达到如此景象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科学技术的发达,可以从一个地方非常容易的到达另外一个地方,还由于旅游途中的社会安全得到保障,更由于人们生活水平提高,除了工作之外,就有了很多选择。当我们发现美丽风光时,并且可以为我们带来享受时,我们常常选择旅游作为我们打发时间的方式!在这时,旅游处于娱乐状态。

然而,在中世纪,当人类的科学技术还处于低水平时(相对于今天而言),我们还处于非常浓厚的宗教氛围下时,我们很难对社会现象进行解释,就只能以想象、以宗教中上帝去解释。在这时,对于远方旅游充满着各种恐惧与不确定性,不是一般人愿意为此付出努力的场合;在这时,生活在熟悉的地方、家庭附近就成为他们最愿意进行的选择。但是,在任何时候,都有人愿意从事这一行为,他们在社会上处于动态位置,为当时的社会带来各种各样的生气与活力;法国中世纪史专家让·韦尔东就专门就这类人群进行研究,向我们展示的不是娱乐,而是冒险,更是一种对世界为止领域的探求,表现为对现有世界的不满足,愿意在新的环境中需求机会,需求发展,具体分析如下:

二、《中世纪的旅行》[1]中的旅行者

韦尔东也首先叙述了这么一个事实,即在中世纪时期,人们的活动的范围大致有5公里,即使年轻人也不例外,而且对于一般人而言,农民一般只有2%能够偶尔地到30公里之外的地方,手艺人一般有10%,军人有28%,神职人员有17%[2];而且对于妇女而言,几乎是不出门,但出嫁到外地除外。

接着作者就对那些出外旅行的少部分人(实际上从绝对数来说,数量也不在少数)进行研究。对于这部分人来说,必然受到以下条件的制约:

第一,自然条件(如高山、沙漠、戈壁与大海),即道路问题,包括陆路与水路;第二,气候(风和雨),当气候变化时,上面的“路”就变得更为艰难,甚至不可行。第三,在当时的科技条件下,能够凭借的除了自己的徒步旅行外,就是马匹或者骆驼(要进行远方旅行的确节奏有些慢),还有就是坐船(非常一般的帆船等,要对抗大海的确不够)。第四,就是当时的地理知识问题——即他们对当时世界的想法(地球到底是怎么样的)与态度。第五,就是当时他们能够支付的费用,因为在任何旅行时,都必须吃、穿、住与行,而且在费用上一般来说比在家庭中要高。第五,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阻碍,人为障碍,即各个国家的统治者制造的各种进入该地区的障碍。

这些制约条件对于普通人来说属于一种限制,而且在听到那些已经出门在外的旅行者带来的各种各样的冒险、经历与超自然的事情,既包括上帝显灵,更包括魔鬼的故事;这些故事虽然有刺激的、令人向往的一面,但更阻止一般人进行不熟悉世界的又一障碍。但是,对于肯定要出外旅行的人来说,却又成为可以充分利用的条件,是旅行的基础。作者就在该书以此作为框架对中世纪的旅行进行了各种各样的细节考察。

对于笔者而言,阅读该书之后,影响最深刻的是对该书所描绘的几类人很感兴趣,而且还不仅仅如此,还进一步思考中国语境中一些表现,最后还对上述现象所蕴含的基本问题进行再思考!

在该书所叙述的语境下,从事旅行的人主要有如下几类人:

对于旅游的第一类人,普通人来说。他们一般不愿意在外旅行,除非迫不得已,他们的行为就成为了偶尔之事。当然对于普通人来说,还有一些人,比如说由于犯罪、街边艺人、乞丐等人;他们作为社会的边缘人群,常常流落他乡。由于他们本身的社会阶层,知识与生活状态,他们的旅游为他们带来的除了感受美丽的风景[3]之外,更多为社会其他人提供一种海外奇闻,而且是不带有连续性。当然,对于具体的人来说,也是有意义的,它既可以是一种生活方式(虽然一般人不喜欢,而且还有一些被强迫的意味,但总有人喜欢),也可以增加本来就枯燥生活的趣味!

对于第二类人,即商人。为己当然是最重要的动力,马克思曾经说过,如果有20%的利润,资本就会蠢蠢欲动;如果有50%的利润,资本就会冒险;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就敢于冒绞首的危险;如果有300%的利润,资本就敢于践踏人间一切的法律。先不要商人的负面作用,如果先看正面意义的话,至少可以说商人为了“利”可以让他们有强大的动力渡过千山万水,从而不仅仅出现货物的互通有无,还间接将天下之事(包括奇闻异事,更包括各国风俗,还包括各个国家的政治制度)传遍天下。他们更为了利益,必须克服重重困难时,有对当时的科学技术发挥至极限的壮举,从而刺激新的科学与技术的出现,比如说在牛顿时代的宇宙观与亚里斯多德的宇宙观不一样的原因虽然与哥伦布等人努力发现新大陆没有什么关系,但如果从这个角度看却有了千丝万缕的关系。让我们对商业有了新的认识,商业本身带来的科技发展!

而且,这类人与第一类人不一样,前一类人往往是偶然为之的行为,而后者却在利益的刺激下可以坚持下去!但他们却常常受到一个人为的影响,即政治与军事的阻碍,比如说当1453年土耳其帝国在西亚立国之后,对东西方经济交往就扮演一个负面的角色!

第三类人,即一个国家的军人与行政人员。 作为一个国家,在当时的统治者包括国王与他的行政人员。他们为了治理国家,必须巡视这个国家,很难有一个固定的行宫,不像中国的帝王身居皇宫之中,即使要出门频率不高,一旦一位皇帝要出门,也就是出现了康熙与乾隆等下江南的奇闻异事;而且不仅仅如此,还必须注意这么一个事实,即这种巡视对他们而言可不是奇闻异事,而是一种经常性行为,就相当于在整个帝国旅行。与此同时,我们还必须注意,在当时国王虽然常常巡视整个帝国,但作为长期性或者制度性的管理与巡视,则由他们的大臣取代,也就是说这些大臣如果需要也会常常离家而出外旅行。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帝国的支持基础,军人;当该帝国需要战争时——无论是主动发起,还是被动迎战——他们就派上用场,需要离乡背井。在这里就要被称为旅行,成为该书作者考察的对象。

但是,上述人员的出门旅行却不能无法得到持续,因为战争会导致一个国家领土大小的变化,而战争在当时来说,不仅仅是技术的使用,更是战略的使用,更是天气、自然环境、特别是疾病的产物,而后者几乎有很大的决定作用。这导致任何一场军事战争都带有很大的偶然性。而战争的胜负就常常决定了上述人员活动的范围与持续时间!

责任编辑:蒋志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