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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自己过不去的李雪莲_马建红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茶香与书香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1-28
摘要:(漫画/曹一) 最近,电影《我不是潘金莲》给我们贡献了不少话题。先是在 10 月份,导演冯小刚与主演范冰冰等赴华中师范大学宣传该片时,范冰冰被主持人请出了会场,继而引发了一场华师教授与网友之间的口水战,涉及到“关于电影的学术研讨会”要不要加塞

和自己过不去的李雪莲_马建红


(漫画/曹一)

最近,电影《我不是潘金莲》给我们贡献了不少话题。先是在10月份,导演冯小刚与主演范冰冰等赴华中师范大学宣传该片时,范冰冰被主持人请出了会场,继而引发了一场华师教授与网友之间的口水战,涉及到“关于电影的学术研讨会”要不要加塞一个“戏子”的问题;接着是为了“奴家”潘金莲的上映,冯导与万达公子王思聪之间隔空互撕,其中牵扯到院线排片这样的“专业”问题,双方各说各的理,假如有一天他们因这事闹上法庭,还得“王公道”法官来处理,这样的疑难案件该咋判“好咧”?经他们这么一折腾,倒使原本不打算看电影的人,也有了观影的欲望。而那些从影院出来的人,也有些话想说,曾经从上到下心照不宣、讳莫如深的上访,居然就是这部电影的主题。拦车告状、举“冤”喊冤、看守所喝茶、进京告“御状”、对各级官员“一票否决”后的“一撸到底”,两会期间的“严防死守”,接访人员的围追堵截,等等。看过影片的人都觉得这部电影写实,简直就是一些基层工作人员日常生活和生存状态的直播,如果说“老炮儿”是反腐片儿的话,“我不是潘金莲”就是部不折不扣的纪录片了。

不过,正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部片子的好坏,各人有各人的判断,也各人有各人的关注点。上面这些与“潘金莲”有关的话题,每一个都可以做篇大文章。比如电影学术研讨会与“戏子”的问题,就很让人诧异,研究电影的人,居然那么看不起“演”电影的,没有这些“戏子”,你有什么“戏”可研究?若要上纲上线,那可就不是一个单纯的称呼了,完全可以上升到一个人格平等或职业歧视的问题。而院线排片的事,或许与电影的发行有关?不过对于观众来说,需要的只是一部好电影,花了钱,买了票,看了,“值”,就行了,仅此而已。至于上访,更是写几本书都讨论不完的,上访者有上访者的血泪,截访者有截访者的委屈,既可以像刘震云这样写小说,也可以像学者那样写专著,然而,上访者兀自上访,截访者兀自截访,这么多的“知识产品”其实并没有什么鸟用。

对于此片,我注意到的是其中所折射的另一个问题。《我不是潘金莲》剧情很简单。农妇李雪莲和其在县茶厂开货车的丈夫秦玉河,为了能在县城分套房,夫妻二人搞了个假离婚。可房子分到手了,秦玉河却玩儿真的,他不按“口头约定”和李雪莲复婚,而是又和别人结了婚。心有不甘的李雪莲就去起诉,诉请法院证明她和秦玉河的离婚是假的。法官“王公道”根据证人(拐弯镇政府民政助理古大行)的证言及物证(离婚证),做出了离婚是“真的”的判决。为这事,李雪莲开始了长达十几年的上访。影片借剧中人的口,“解读”李雪莲这类“涉法涉诉”的上访:法官的判决并没有错,各级政府的做法也没有错(请李雪莲去看守所喝茶这事除外),即便真有官员装模作样地说“群众的事,再小的事也是大事”,可在李雪莲要求秦玉河承认假离婚这事上,政府委实插不上手。面对李雪莲诉求,政府无法作为,也无须作为。李雪莲却就是要固执地上访,这也就难怪有观众说她是法盲、是刁民了。这样的评价并没有错,只是我觉得人们还忽略了一些其它更为根本性的问题。

李雪莲在影片中虽然是个没什么文化的农村妇女,但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人其实精明的很。比如她去找法官,就晓得如何与法官套近乎,“后山里的陈阿大是你表舅吧?陈阿大他老婆的娘家是崔家坞的,陈阿大他老婆的妹妹嫁到了齐家岸,我姨家有一个表妹嫁给了陈阿大他老婆的妹妹的婆家的一个叔伯侄子,论起来咱们还是亲戚咧。”这“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关系虽不一定管用,可她把乡土社会里的人情关系运用的很纯熟,而整个故事的由头——假离婚——这个事的发生,她是铁定的“主谋”,她自己亲口承认“冤就冤在当初离婚的主意还是我出的”,只不过因为“人没骗着,倒是骗着我自己了”,咽不下这口气,才来告秦玉河假离婚的。更奇葩的是,当法官说他们假离婚是骗人,民政助理作证,也说“如果是假的,那不成了你们联手欺骗我了吗?欺骗我是小事情,这不成欺骗政府了”的时候,李雪莲竟然还要怪别人没有看出他们的离婚是“假”的!她对他们为了分房而骗取离婚证的事没有丝毫的羞愧,说到“假离婚”时是那么轻描淡写,那么理直气壮,那么理所当然。毫无疑问,影片中的秦玉河确实是个渣男,或许他早有离婚的心思,正巧李雪莲提出了“假离婚”,他也就“假戏真做”,来了个金蝉脱壳,这秦玉河当然应该遭到人们的唾骂。不过,在整部影片中,李雪莲从未对自己想出“假离婚”点子有过半点自责和歉疚,更不用说认为自己的做法错误、违法,这就多少让人产生不了丝毫的同情心了。

其实,生活中像李雪莲这样的“精明人”多得是,耍耍小聪明,找找法律的漏洞,钻钻政策的空子,来谋得一套房子,或者在一孩儿政策时生个二胎,而在“事成”之后还颇为自得,到处显摆,觉得自己比别人有本事。电影中的秦玉河假如不违背最初的“假约定”,而是在生二胎和分房子后又复婚的话,李雪莲一定会为自己的主意点赞的。社会上这类人很多。前一段时间不就因为房子限购,许多城市出现了人们排队离婚的“盛况”嘛,离婚竟然离得那么欢乐,离得那么自信,这世界上恐怕没有哪国人能达到这样的境地了。而有些人居然还老少三代浩浩荡荡齐上阵,“家风”败坏,莫此为甚。国人在说谎时普遍的没有罪恶感,没有心理上的负担,假话张口就来,假离婚办的那么张扬,那么肆无忌惮,到也真让世人开眼。

只是人世间有些事是不能随心所欲来玩儿的。譬如婚姻,离婚可以是假的,可离婚证却是真的,法律增进不了感情,却可以终结夫妻关系。结婚时男女双方彼此“无论是顺境或是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我将永远爱你、珍惜你”的承诺,既然敌不过一套房子或一份看得见的利益,那就只能承受由此而来的结果了。用一套房子去赌自己的婚姻,去赌自己一生的幸福,还有比这更大的赌注吗?

可惜李雪莲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影片中的她,把不幸归咎于秦玉河的背叛,她要讨一个不明所以的说法。她自己不认为自己有错,也不愿意认输,精明如她,不愿意输给谁,更重要的是,她也不愿意输给她自己。她的上访,说白了,只是在和自己较劲、在和自己过不去而已。只不过人总得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水到渠成也好,咎由自取也罢,总得学着接受自己行为的后果。这也算是“潘金莲”所贡献的一个有价值的话题吧。基于此,我挺冯导!

和自己过不去的李雪莲_马建红

责任编辑:茶香与书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