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助中心一直关注农民工工伤维权状况,自2005年成立至2014年底,共为664名工伤农民工提供了法律援助。十年来,农民工工伤参保率明显提升:2005年至2008年5月,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参保率仅为3.5%;至2014年底参保率上升为12.8%。 自2008年起,一系列新的法律规定实施,推动了农民工工伤问题的解决。社会保险法规定,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对劳务派遣职工发生工伤如何维权作出明确规定。2011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还将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由原来的用人单位承担,改为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佟丽华指出,与普通劳动争议不同的是,一旦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工伤待遇索赔往往是“一系列”争议,如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是否为工伤的争议、伤残鉴定的争议等,每一个争议都需要经历“一裁二审”,这就造成了工伤维权复杂而漫长的过程。如杨喜顺工伤待遇案经历了四次仲裁、一次工伤认定、一次劳动能力鉴定、一次行政复议、三次一审、三次二审,共十个阶段,耗时三年,虽然最终赢得了胜利,但农民工为此耗费的时间和金钱成本也相当高。 “如果能够强化社保经办机构的职权,简化工伤认定程序,在事故发生之初就立即开展调查,查清劳动关系、事故发生原因等都是非常容易的,也节省了工伤农民工的维权时间。”佟丽华表示。 关键词四:职业病 案件呈增多趋势,监管主体法律不明确 近年来,职业病尤其是尘肺(矽肺)病案例屡见报端,令人痛心。职业病俨然成为威胁农民工健康和农民工家庭的“隐形杀手”。 据了解,援助中心职业病案件受案率明显上升,从2005年9月受理的第一起赵泽文矽肺病案到现在,援助中心在十年间共为44位职业病患者提供法律援助,除2人噪声聋、2人是中毒案件外,其他40人全部都是尘肺或者矽肺病案件。 佟丽华介绍说,相对于普通工伤而言,职业病尤其是尘肺病有一个缓慢积累的过程,往往在工作几年后才会发病,而届时患病农民工可能已经离职,或者老板不知所踪,导致维权难。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需要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提供不出职业病危害接触资料,基本上不可能获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有些职业病患者迫于无奈,只好放弃法律救济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