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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北京等15地建立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来源:人民网 作者:李楠楠 发布时间:2017-04-26
摘要:司法部:北京等15地建立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今日上午,司法部举行首次新闻发布会,发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的相关内容。发布会上,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介绍称,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律师队伍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目前已发展到近33万人,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熊选国介绍,2017年4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各律师协会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这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又一新的重要举措。

  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以三大诉讼法、律师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为依据,就律师执业权利受侵害的救济渠道和处置机制提出了更加具体的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对律师执业权利和人身权利的保障职责,突出了渠道通畅、快速受理、联动处置和有效保障四个特点。所谓渠道通畅,就是明确律师维权范围,畅通律师维权渠道,让律师执业权利受侵犯后知道找谁,做到路径清楚、投诉有门。

  熊选国表示,《通知》详细列举了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具体情形,包括会见、通信、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提出法律意见等合法执业权利受到限制、阻碍、侵害、剥夺,受到侮辱、诽谤、威胁、报复、人身伤害,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违反规定打断或者制止按程序发言,以及被违反规定强行带出法庭等。

  《通知》列明了律师维权的三种具体渠道,即向办案机关或者其上一级机关投诉,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控告,向注册地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的律师协会申请维护执业权利。

  《通知》把律师协会作为律师申请维权的主要途径,要求全国律协和各地律师协会于2017年第一季度建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设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专门平台,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律师申请维权,切实做到事有人管,权利有人保障。所谓快速受理,就是大幅度提高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效率,切实提高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根据《通知》要求,律师协会要在接到律师申请后,及时作出处理,情况紧急的,应当于24小时以内作出反应,情况特别紧急的,应当立即采取处理措施;办案机关要在收到律师的投诉、申诉控告或者接到有关律师协会的反映后,立即开展调查,及时作出处理。律师因依法执业受到人身伤害的,有关机关接到投诉或者发现后应当立即制止并依法处理,必要时对律师采取保护措施。所谓联动处置,就是改变以往信息不通,相互不了解的情况,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形成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工作合力。

  根据《通知》要求,调查处理过程中,办案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加强沟通联动,及时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在情况复杂、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可以组成联合调查组及时准确查明事实。遇到重大复杂问题或者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重大突发事件,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托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有关办案机关及时予以解决,必要时召开临时会议研究处理。所谓有效保障,就是进一步完善救济和责任追究,保证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得到有效处理和及时纠正。

  《通知》明确各级人民法院监察部门、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部门、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国家安全机关法制部门负责受理律师投诉,各级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部门负责受理律师申诉或者控告。

  《通知》还要求有关部门建立完善侵犯律师执业权利行为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使执业权利真正做到有效维护和保障。

  熊选国称,按照司法部的要求,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也积极会同当地政法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北京、河北、山西等15个省(区、市)已经建立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内蒙古、江苏等10个省(区)已就建立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工作方案。各地联席会议情况不同,有的是由省(区、市)党委政法委牵头成立的,比如湖北、山西、四川等,有的是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成立、各有关部门参与。这些地方联席会议有的刚刚成立,有的已经运行了一段时间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例如,重庆市司法局通过联席会议,与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了关于民事诉讼和执行案件律师调查令的意见,有效保障了律师调查取证权,同时推动重庆检察院系统加强案件管理中心建设,建立了固定部门、固定人员、固定接待室、固定电话的“四固定”接待律师机制,并向律师全面开放网上案件查询系统。北京、四川等地通过联席会议,会同当地司法机关联合出台了保障律师刑事诉讼辩护权利、加强律师与司法人员常态化沟通交流等政策措施,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李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