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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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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平顶山市新城区管理委员会、平顶山市新城区滨湖街道办事处为房屋拆迁行政强制纠纷一案一审行政判决书(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19
摘要:经庭审质证,合议庭对证据作如下确认:对原告提交的证据1、2、3、4、6的关联性予以确认;原告提交的证据5系单方制作,不符合证据要件,故不具有证据效力。原告提交的材料7、8系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可以作为本案参考

经庭审质证,合议庭对证据作如下确认:对原告提交的证据1、2、3、4、6的关联性予以确认;原告提交的证据5系单方制作,不符合证据要件,故不具有证据效力。原告提交的材料7、8系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可以作为本案参考依据。对被告提交的证据1—7真实性、关联性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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