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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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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青敏与洛宁县人民政府行政不作为纠纷二审行政判决书(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18
摘要:原审法院认为,被告洛宁县人民政府系本辖区内林地使用权批准和登记颁证机关,具有依照法律规定对本辖区内林地的使用权进行确权登记的法定职责,在履行该职责时应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尽到法定义务。原告吴青敏与

原审法院认为,被告洛宁县人民政府系本辖区内林地使用权批准和登记颁证机关,具有依照法律规定对本辖区内林地的使用权进行确权登记的法定职责,在履行该职责时应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尽到法定义务。原告吴青敏与黄村第二、三居民组签订的承包合同内容真实,四邻无争议,且经洛宁县人民法院、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确认。在公示时,无人对这块林地提出权属争议,故原告吴青敏申请办理坐落于黄村小洞沟林地的林权证的诉求合理,应予支持。被告洛宁县人民政府辩称应由原告吴青敏提供该块林地的林权登记面积,无法律依据,并以此为由,辩称其不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信。被告洛宁县人民政府在审查原告吴青敏与黄村第一居民组的承包合同时发现合同存在多个不同版本,且在发包方黄村第一村民组提出权属争议的情况下,不予受理其林权证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原告吴青敏在庭审中诉称合同有过修改和补充,故出现不同版本,且权属清楚的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决:一、限被告洛宁县人民政府在本判决书生效后三个月内履行为原告吴青敏办理其坐落于黄村小洞沟的林权登记的法定职责。二、驳回原告吴青敏的其他诉讼请求。当事人如不按照本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履行法律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五第三款第(二)项之规定,将给予每日100元的罚款。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洛宁县人民政府承担25元,由原告吴青敏承担25元。宣判后,吴青敏不服,提起上诉。

上诉人吴青敏上诉称,一、被上诉人将办林权证的权利下放到县林业局,又对下属工作人员放松管理和监督。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办证之机采取骗上瞒下,不作为和乱作为。无视国家法律给所应办理的当事人设重重障碍和关卡,上级领导批示,县长指示,法院一、二审判决都成耳旁风,一个小林权证竟能从申请到现在十多年都办不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向法庭上交的洛阳市政府和洛阳报社记者的调查和走访各级领导及群众的真实录音及录像这一重要证据,法院的判决里只字未提,这是该案核心和关键部分。而对被上诉人的答辩意见大谈特谈占据判决书的很大一部分。为何不将黄秀中、靳生武等人传到法庭当面质证。记者的调查和采访的光碟洛阳电视台已经在法制节目中播放了一个星期左右,那么法庭还为何不让当庭播放,这里又有什么玄机。二、被上诉人为了掩盖他的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竟敢伪造证据,判决书写道上诉人的承包一组的合同是虚假的,有黄村支书黄秀中、村主任及一组组长吴建华的证言。这是故意颠倒黑白,有意抹黑对方。我承包林坡时村支书是吴丙奎,后来是吴文卿,村长是吴栓超。判决书上说支书黄秀中、村长靳生武,依据是什么。靳生武何时谁给他任命为村长被上诉人下去调查为何只调查我在原来一二审案中的败诉人,而不去调查一组的会计吴新民群众代表吴志杰、吴宪民呢!三、判决书第6页上写着“被告提交的第一组证据1、2;第二组证据1、2、3;第三组证据1、2、3、4与案件有关联性可以作为本案证据使用。原告提交的第一组证据1、因被告对真实性提出异议,且无他证据证明,本院不予认定。”这是法庭睁着眼说胡话。我承包一组坡已经十多年了,树都成材,我在山上盖房居住看管了十年,每年又找各村和一组的群众去植树,从没有人对承包提出任何异议,所以我申请办证较早,按照当时的程序和要求我已经履行完毕。县治制办已经批准办证,而且底张林站负责人对我说证已办成,由林业局统一保管。那么为何现在又出现了争议情况。洛阳电视台播放的记者调查情况给了一个全面合理的答复,怎么能说无其他证据证明四、判决书第7页写道:经查原告与黄村第一组签订的承包合同存在同一天签订三个不同版本,因一组的山坡并非一人承包,双庙处、双庙前、双庙前后,同指一个区域,多种叫法。不管如何称呼,都是一组原孙虎兰的地。与四邻无争议。当时都上山开矿,还有谁去植树造林呢!吴大黑、吴奇峰不愿再承包,经底张乡乡长张建设做工作,我作为林业户,都这样包了一组坡地成了我自己一家承包。合同上盖的印章当时村长吴栓超加盖的证实合同成立。至于被上诉人提出一切问题法庭尚未查清的事实,把我给法庭上录像带一放,一切就清楚了。这次国务院下发办理林权登记的规定,省政府和省林业局下了文件,详细说明了办证程序和办法,并严明凡是在办证过程中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暗箱操作,要严加处理。电视台播放的节目中见洛宁县林业局有关领导不是对着观众发誓、不护短、一查到底,依法坚决处理吗!电视台在法制时空节目中播放调查结果,充分说明了我申请办证,手续齐全,证件合法。既合理,又合情,更合法。根据以上所述,我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依照新修改后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撤销一审判决进行改判,限被上诉人尽快办理有效的林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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