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行政案件判决书

旗下栏目: 行政案件判决书

付红兰与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二审行政判决书(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18
摘要:综上,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付红兰的诉讼请求正确,本院依法应予维持。付红兰的上诉理由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对其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综上,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付红兰的诉讼请求正确,本院依法应予维持。付红兰的上诉理由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对其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付红兰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韩勇代理审判员胡林强代理审判员杨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书记员 吴 倩 书 记   员 孙 森 森

责任编辑:采集侠